美國商務部於10月27日對中國鋁箔企業作出了反傾銷幅度爲96.81%-162.24%的初裁決定。
對此,我會表示堅決反對,我們始終堅定認爲中國鋁箔產品沒有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損害,更不存在對美傾銷行爲。
中國鋁箔產業市場化程度極高,企業完全自主運營,出口定價採用國際鋁價加加工費的機制,競爭力的提升也完全得益於先進的技術裝備、高效的成本管控以及優異的客戶服務。
美國商務部採用“替代國”等不合理的做法裁定了高反傾銷初裁稅率,已嚴重損害了中國出口企業及美國下遊用戶的利益。
我會將繼續以努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國際貿易秩序、共促全球鋁及其下遊產業發展爲目的,組織中國鋁箔出口企業共同開展行業無損害抗辯,全力維護中美鋁產業間健康自由的貿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