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試行)》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2-05-12 15:56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山東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替代辦法》)。《替代辦法》自今年4月29日起施行,至2024年4月28日結束。

據了解,《替代辦法》針對的“兩高”行業主要包括煉化、焦化、包括煉化、焦化、煤制液體燃料、基礎化學原料、化肥、輪胎、水泥、石灰、瀝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鋼鐵、鐵合金、有色、鑄造、煤電等16個行業上遊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環節新建投資項目。

《山東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試行)》


《山東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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