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標注鋁)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19-05-13 15:28

  爲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73號)、《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焦發〔2018〕17號)和《焦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8〕20號)精神,切實打好工業領域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工業結構調整,促進工業綠色化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和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更嚴更高的環保、能耗、安全、質量、技術等標準,着力壓減過剩和低效產能,全力推進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促進動能轉換,加快形成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持續美麗實現雙贏。

  (二)總體目標。到2020年年底,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3 %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VOCs(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工業綠色發展理念普遍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全面實施,工業企業綠色化、智能化改造大幅提升,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初步形成。

  二、調整優化產業布局

  (一)優化產業布局。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

  2.主要任務:

  (1)嚴格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及煤炭消費減量目標任務、污染物排放等總量控制要求,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

  (2)加強產業集聚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等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有序退出與主導產業發展衝突的企業。

  (3)按照修訂後的河南省承接產業轉移指導目錄要求,嚴禁承接不符合環保政策、產業政策的過剩產能和落後產能。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配合落實。

  (二)深入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列入省、市危化品搬遷改造行動方案的兩家企業(焦作市和興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和焦作市維聯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搬遷入園,搬遷發展項目建成投產。

  2.主要任務:

  (1)實行“一企一策一檔”分類推進;加強服務協調,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嚴格督導、落實責任,將危化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納入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督導範圍,對工作推進好、政策落實到位的城區政府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推進不力的通報批評;中站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快工業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爲危化品搬遷企業發展創造有利環境。

  (2)深入推進城市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沁陽市、博愛縣、溫縣政府要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18〕79號)要求,結合《焦作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焦政〔2017〕27號)、《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焦作市百企退城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辦〔2018〕78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制定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對標改造、關停、轉型、搬遷計劃並向社會公開,對未按計劃執行的企業予以停產。對城市建成區的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要加強政策支持引導,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分步分類,明確範圍、時序和方式,積極有序推進。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沁陽市、博愛縣、溫縣、中站區政府配合落實。

  (三)大力推動重點行業布局調整。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重點行業企業規模化、產業集羣化和裝備大型化。

  2.主要任務:

  (1)深入分析產業現狀,按照“有所爲有所不爲”原則科學確定主導產業,實施傳統產業兼並重組、退城入園和優化布局,改變“小、散、亂”狀況,加快實現企業規模化、產業集羣化和裝備大型化。

  (2)支持水泥骨幹企業搭建產能整合平臺,利用市場化手段推進聯合重組,主動壓減競爭乏力的過剩產能。

  (3)大力推動鑄造、炭素、耐火材料、棕剛玉等產業整合,加快集中集羣集約發展。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財政局配合落實。

  三、加大過剩和落後產能壓減力度

  (一)嚴格行業準入。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全市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產能過剩產業項目,禁止新增化工園區。

  2.主要任務:

  (1)開展“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按照國家、省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將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列入禁止類清單(搬遷改造升級和產能置換項目除外)。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除背壓機組外不再新建燃煤發電項目,有序推進鋼鐵、建材等向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轉移。

  (2)積極推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快制定完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產業布局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制定我市鋼鐵、化工、建材、有色等重點污染行業規劃環評,新、改、擴建重點行業項目應滿足規劃環評要求。

  (3)嚴格環境準入,落實“生態立市”戰略,推進“五轉三降三加快”。各縣(市)區政府要針對各自產業集聚區的特色主導產業,以突出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爲手段,強化空間、總量、準入環境管理和產業集聚區規劃環評,劃框子、定規則、強基礎。各縣(市)區發改、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認真履行各自環境保護責任,珍惜有限的土地空間和環境資源稟賦,進一步強化環境硬約束,實現“五轉三降三加快”。“五轉”,即推動園區項目建設在空間布局上由分散向集聚轉變,產能和投資規模由小向大轉變,生產裝備和工藝技術由低向高轉變,產品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產業鏈條由短向長轉變;“三降”,即降低環境風險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率、降低危險廢物產生率;“三加快”,即加快提升集中供熱覆蓋率、加快推進清潔能源使用率、加快提高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嚴禁新增低端落後產能項目,切實防範過剩和落後產能項目“改頭換面”搞跨地區污染轉移,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環評和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改善環境質量的關鍵作用,切實維護羣衆環境權益,建設“天藍、山青、水綠”的美麗焦作。

  (4)按照全省統一安排,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鋼鐵、電解鋁、水泥、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鑄造、鋁用碳素等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項目,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業新建、擴建以煤炭爲燃料的項目和企業。

  (5)禁止新增化工園區,一律不批在園區外新建化工企業,對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一律不批新改擴建化工項目。

  (6)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玻璃等行業不再實施市內產能置換,可根據需要實施骨幹企業內部改造升級的裝備大型化置換。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落實。

  (二)加大產能壓減力度。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後產能和不達標企業。

  2.主要任務:

  (1)根據河南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強化市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調聯動,依據相關標準,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認真開展落後產能排查工作,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後產能和不達標企業。

  (2)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各縣(市)區政府要嚴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取締“地條鋼”工作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17〕126號)、《關於印發河南省打擊取締“地條鋼”嚴防死灰復燃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化能辦〔2018〕1號)等文件要求,落實“一機制、三制度”的長效監管機制,即部門協作聯動的工作機制、涉鋼企業臺賬制度、“地條鋼”制售企業主要設備監控制度和社會監督工作制度,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監管到位、問責到位。

  (3)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制定的炭素、棕剛玉、陶瓷、耐火材料、磚瓦窯、鑄造、煤電等高排放行業淘汰標準。對不能達到相關標準、改造升級無望的企業,依法依規實施停產限產、關停退出。

  (4)逐步推進中心城區電解鋁產能轉換,淘汰單廠規模20萬噸/年以下產能。

  (5)淘汰不符合環保、安全要求的獨立炭素企業,退出10萬噸/年以下的獨立鋁用炭素企業。

  (6)淘汰固定牀間歇式煤氣化爐,退出單套裝置30萬噸/年以下的合成氨產能。

  (7)淘汰2000噸/日及以下通用水泥(不含特種水泥)熟料生產線,直徑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裝備。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別落實。

  (三)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

  2.主要任務:

  (1)將“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作爲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手段,依法依規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行動,堅持分類處置,採取關停取締、整改提升或搬遷入園措施。

  (2)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並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限期治理可以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一律依法關停。

  (3)建立市、縣、鄉、村四級聯動監管機制,加強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帳式管理,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散亂污”企業向鄉村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起,每年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回頭看”,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凡被各級督導檢查核查發現“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一律實施環境保護問責。

  3.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落實。

  (四)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不斷深化差異化錯峯生產,嚴禁“一刀切”。

  2.主要任務:

  (1)全面落實《河南省綠色環保調度制度(試行)》,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加強錯峯生產督導檢查,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實施錯峯生產。對評爲綠色環保引領企業的,原則上不再實施錯峯生產。

  (2)結合全市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針對鋼鐵、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將錯峯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在排污許可證上注明。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企業,要提高錯峯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重污染天氣不適宜頻繁啓停的,鼓勵企業納入錯峯生產。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別落實。

  四、強化工業節能減排

  (一)實施工業企業煤炭減量替代。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力爭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1.48%,控制在1450萬噸以內。其中,神華國能焦作電廠有限公司、華潤電力焦作有限公司和國電投沁陽分公司三家統調公用燃煤機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40萬噸以內;除這三家煤電機組以外的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10萬噸以內。

  2.主要任務:

  (1)統籌煤炭消費減量短期和長期目標,重點壓減焦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低效產能,大幅削減煤炭消費量。2019年年底,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初步計劃控制在1518萬噸以內,其中統調公用燃煤機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668萬噸以內,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850萬噸以內。

  (2)嚴格落實《河南省耗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暫行)辦法》,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2倍替代。對未完成上一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目標的縣(市)區,實行耗煤項目區域限批。

  (3)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配合落實。

  (二)開展工業窯爐治理專項行動。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基本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幹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

  2.主要任務:

  (1)全面排查工業爐窯。各縣(市)區緊密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以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爲重點,包括鋼鐵、鑄造、鐵合金,銅、鋁、鉛、鋅冶煉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築材料,化肥、無機鹽、電石等行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焙(煅)燒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幹燥爐(窯)、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工業爐窯詳細管理動態清單,摸清工業爐窯使用和排放情況。對未列入排查清單中的工業爐窯,全部納入秋冬季錯峯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2)加快推進工業領域清潔能源替代。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永不復用”標準,完成市、縣工業煤氣發生爐(除制備原料的煤氣發生爐外)、熱風爐、導熱油爐的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全市行政區域內全面淘汰一段式煤氣發生爐、簡易兩段式煤氣發生爐、全市範圍內所有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2019年年底前,基本取締燃煤熱風爐,淘汰燃煤加熱烘幹爐;基本淘汰有色行業燃煤幹燥窯、燃煤反射爐,以煤爲燃料的熔鉛鍋和電鉛鍋;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幹爐(窯);高爐煤氣、焦爐煤氣實施精脫硫改造,煤氣中硫化氫濃度小於20毫克/立方米;加大化肥行業固定牀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

  (3)實施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全面淘汰環保工藝簡易、治污效果差的單一重力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多管除塵器、水膜除塵器、生物降塵等除塵設備,水洗法、簡易鹼法、簡易氨法、生物脫硫等脫硫設施,溼法脫硝、微生物法等脫硝設施。對達不到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15)的工業爐窯,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分類提出整改要求,實施停產整治。自2019年1月1日起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周邊熱電廠供熱。

  3.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落實。

  (三)實施重點企業深度治理專項行動。

  1.時間節點:2019年年底前全市鋼鐵、鋁用碳素、水泥、玻璃、焦化、電解鋁行業力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主要任務:

  (1)全面執行大氣特別排放限值改造。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以及工業鍋爐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對未按期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2)實施重點排污企業超低排放改造。①水泥、炭素行業(鋁用炭素)、平板玻璃全面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其中,水泥行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後,水泥窯廢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於10、35、100毫克/立方米;炭素行業(鋁用炭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後,煅燒、焙燒工序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於10、35、50毫克/立方米;平板玻璃行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後,玻璃熔爐排放煙氣在基準氧含量8%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於10、50、200毫克/立方米。炭黑生產行業試點開展超低排放改造。②2019年10月底前,在龍星化工試點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於10、35、50毫克/立方米。202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炭黑生產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③氧化鋁行業試點開展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在中鋁中州鋁業試點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後,熟料窯、焙燒窯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於10、35、50毫克/立方米。202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氧化鋁生產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3)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①加強物料運輸和生產工藝環節無組織排放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工業企業物料運輸和生產工藝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治理。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運輸要採用密閉皮帶、密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方式;汽車、火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要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並配備除塵設施;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並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能有可見煙塵外逸;料場路面要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各縣(市)區要對完成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對未按時按要求完成無組織排放改造治理的企業依法查處,並納入秋冬季錯峯限停產清單。②強化料堆場無組織排放整治。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工業企業料堆場無組織排放整治,按照“場地硬化、流體進庫、密閉傳輸、溼法裝卸、車輛衝洗”的標準,對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廢渣等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實現密閉儲存,實現“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2019年11月1日起,對達不到要求的工業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罰,並禁止使用。

  (4)完善企業含重金屬廢氣污染防治措施。開展有色金屬冶煉及再生鉛、鉛酸蓄電池等行業企業含重金屬無組織廢氣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確保廠界無組織廢氣能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2020年10月底前,重金屬廢氣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應採取先進、高效的廢氣處理技術、工藝或設備進行深度治理,確保廢氣中重金屬污染物持續、穩定達標排放。

  3.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落實。

  (四)實施VOCs專項整治。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VOCs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完成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

  2.主要任務:

  (1)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業環境保護準入門檻,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倍量削減替代,並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

  (2)加快推進涉VOCs企業治理。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完成所有涉VOCs行業企業VOCs治理。化工行業要參照石化行業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進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工序治理,現代煤化工行業要全面實施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其他行業逐步推廣LDAR工作;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儲存、輸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治理。

  (3)加強噴漆行業VOCs治理。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噴塗作業。大力推廣使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揮發性塗料,推廣採用靜電噴塗等高塗着效率的塗裝工藝,噴漆、流平和烘幹等工藝操作必須置於噴烤漆房內,使用溶劑型塗料的噴槍要密閉清洗,產生的VOCs要集中收集並導入治理設施,VOCs綜合去除率要達到70%以上。對達不到VOCs治理要求的噴漆單位或生產工序,依法實施停產治理。

  (4)開展生活源VOCs治理。2019年起,不得使用開啓式幹洗機。全面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幹洗機,定期進行幹洗機及幹洗機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幹洗劑泄漏。

  3.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局配合落實。

  (五)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力爭5家企業(產品)進入國家和河南省能效、水效“領跑者”名單和節能機電設備(產品)目錄、“能效之星”產品目錄。

  2.主要任務:

  (1)嚴格行業規範、節能監察,在鋼鐵、水泥、化工、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執行最新環保排放標準並進行多頻次、標準嚴格的節能專項監察,實現對重點高耗能行業節能監察全覆蓋。

  (2)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發布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積極向省推薦工業節能技術裝備和“能效之星”產品。

  (3)嚴格執行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污染防治攻堅要求,擴大差別化電價政策實施範圍,提高實施標準。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落實。

  五、強化工業節水

  (一)提高企業用水效率。

  1.時間節點:持續推進。

  2.主要任務:

  (1)嚴格執行國家工業節水標準,大力推廣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開展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引導和支持重點工業企業開展水效對標達標活動,持續提高鋼鐵、化工、印染、造紙和食品等高耗水行業用水效率。

  (2)產業集聚區、專業園區等工業園區應加快配套建設集中供水設施,滿足集中供水條件下,工業園區內不再審批企業自備井,原有企業自備井應限期關閉停用。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水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二)提升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水平。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產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

  2.主要任務:

  (1)新建、升級省級產業集聚區要同步規劃、建設污水集中處理等設施。

  (2)現有省級產業集聚區建成區域必須實現管網全配套,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須穩定達標運行,同時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加快推進其他各類、各級園區污水管網和集中處理設施建設。

  (3)排污單位對污水進行預處理後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的,應符合集中處理設施的接納標準。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落實。

  六、加強工業資源綜合利用

  (一)推進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

  1.時間節點:力爭2020年底前,全市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左右,新增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200萬噸。

  2.主要任務:

  (1)大力開展大宗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努力構建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循環產業鏈。培育5家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骨幹企業,建設10個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固體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2)建設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大力推進煤矸石、尾礦、冶煉渣、粉煤灰、爐渣、工業副產石膏、赤泥、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對不能綜合利用的固廢,如尾礦,要強化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嚴格落實“三防”(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防治對大氣、水體、土壤環境造成污染。屬於危險廢物的,應交由具有相應處置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行處置利用,切實保障環境安全。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別落實。

  (二)加強重金屬行業企業綜合整治。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對全市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以上。

  2.主要任務:加強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和環境監管,對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逐步進行升級改造,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限制含重金屬工業廢水進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停產治理或關閉;積極推進清潔生產,減少重金屬污染物產生,降低重金屬排放量;嚴格控制新建涉鎘等重點重金屬排放的建設項目,堅決落實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不滿足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全面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孟州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規劃實施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對桑坡皮毛羣19家皮毛企業涉水工段實施關閉,新規劃的5家鞣制集團全部建成投運。

  3.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落實。

  七、加快推進綠色化智能化改造

  (一)以智能制造爲引領深入實施“三大改造”。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力爭推廣應用機器人1200臺以上,建設智能化示範生產線40條以上。

  2.主要任務:

  (1)實施智能化改造,引導高端裝備制造、汽車及零部件、現代化工、食品產業、新材料、新能源等行業,在重復勞動特徵明顯、生產環境差、安全風險高等關鍵崗位實施“機器換人”、生產線智能化改造,着力提升關鍵基礎零部件、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技術、基礎制造裝備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重點培育工程機械、節能環保設備等智能制造設備。

  (2)實施綠色化改造,對標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標準,建立綠色制造評價機制,爭創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到2020年年底爭取全市累計創建綠色工廠 5 家、綠色園區1個。

  (3)實施技術改造,推動企業廣泛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促進產品創新和品牌建設,2020年年底前,引導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普遍完成新一輪技術改造。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配合落實。

  (二)大力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

  1.時間節點:到2020年年底實現重點行業重點用能企業開展清潔生產。

  2.主要任務:

  (1)全面落實《清潔生產促進法》,實現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重點用能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加強造紙、焦化、氮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水污染物排放行業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

  (2)推動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工作。

  (3)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範發展和提質增效。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別落實。

  八、培育壯大先進制造和綠色制造業

  (一)積極壯大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建成在全省具有重要地位的先進制造業強市,培育形成2個左右百億級新興產業集羣。

  2.主要任務:

  (1)深入推進轉型發展攻堅,以裝備制造、新型材料制造、電子制造等重點攻堅產業爲抓手,健全“一個行業、一套工作班子、一個工作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機制,分行業抓好100戶骨幹企業、210個重大項目,加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強核補鏈、提質增效、培育品牌,做優做強裝備制造、食品制造兩大五百億級產業,打造百億級新型材料制造產業,培育電子制造、汽車制造核心競爭力,建設在全省具有重要地位的先進制造業強市。

  (2)聚焦新能源及網聯汽車、智能傳感器、智能終端、智能制造裝備、生物醫藥等產業,結合推動重點區域產業戰略轉型,省市聯動超前謀劃布局,集中要素資源配置,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長性、能夠支撐未來發展的新興產業。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配合落實。

  (二)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

  1.時間節點:2020年年底前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佔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50%。

  2.主要任務:

  (1)注重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Gwh/年新能源鋰離子動力電池和河南御捷時代汽車有限公司新能源純電動車產業園項目建設,推動項目早日落地投產;支持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年產3億Ah(1.1GWH)能量型動力鋰離子電池組項目盡快達產達效。

  (2)積極推廣清潔能源運輸裝備、裝卸設備,原則上全市新增公交車輛、市政環衛車輛全部實現純電動化。

  3.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科技局、事管局、城管局配合落實。

  (三)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1.時間節點:2020年底前培育2家左右十億級重點節能環保企業。

  2.主要任務:

  (1)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

  (2)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及河南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範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

  (3)開展綠色交通建設試點、推進節能降碳技術創新與應用,重點推進交通運輸廢舊路面材料循環利用。

  (4)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3.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科技局配合落實。

  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保障

  (一)嚴格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對本地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落實任務舉措。工業企業是實施工業結構調整的責任主體,要搶抓機遇、積極主動,嚴格依法依規實施綠色化轉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等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指導,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二)加強政策激勵。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企業轉型發展。加強與國家、省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稅收、綠色信貸、政府採購等支持政策。統籌使用各類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綠色化和技術改造,符合條件的納入示範項目給予支持。對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和城市建成區重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範圍的重點項目,鼓勵各縣(市)區制定政策,在財政、稅收、資金、土地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強化督促引導。加強工業結構調整典型引導,推廣有關縣(市)結構調整、動能轉換典型經驗,對綠色化、智能化標杆企業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制定推進工業結構調整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責任清單和考核辦法,考核結果納入環境污染攻堅戰績效考評內容。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分別於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將工作落實情況報市環境污染治理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匯總後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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