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鋼鐵、有色等產業退城搬遷工作方案出臺!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05-23 09:25

  近日,甘肅省銀川市出臺《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正式啓動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計劃,首批1家企業關停退出,6家企業實施搬遷。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5年,銀川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水泥、化工等環境污染較爲嚴重、生態環境隱患突出的企業完成退城搬遷或依法關閉。搬遷後的企業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企業生態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城市建成區環境問題將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銀川市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銀川市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方案》已經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落實。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銀川市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方案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自治區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全市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或依法關閉,按照《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工信原材料發〔2018〕36號)和《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銀政發〔2018〕163號)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以我市產業發展實際爲基礎,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堅持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爲核心,以統籌產業布局和園區轉型發展爲任務,加強政策支持引導,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平穩有序推動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內現有污染較重企業退城搬遷和轉型升級,到2025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任務,把城市建成區建設成爲產業優化、環境優美、生態宜居的綠色城區,爲推進城市建設和實現“兩個率先”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各縣(市)區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水泥、化工等環境污染較爲嚴重、生態環境隱患突出的企業完成退城搬遷或依法關閉,搬遷後的企業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企業生態環境風險大幅降低,城市建成區環境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其中,存在重大生態環境風險隱患、羣衆反映強烈的企業2019年年底前全部啓動退城搬遷,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啓動退城搬遷,2025年底前完成。除市政府批準可延遲搬遷的,其他凡未按計劃完成搬遷的,將依法實施關閉。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排查確定搬遷企業名單。組織開展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布局情況摸底調查,各縣(市)區對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水泥、化工等高排放的行業企業逐一登記造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科學評估和論證企業環保、安全生產條件,於2019年5月初提出搬遷企業名單。對環境污染嚴重、環境隱患突出,經評估難以通過就地改造達到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要求和相關國家標準的企業,要求實施遷建或依法關閉退出。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中排第一位的是牽頭單位,下同)。

  (二)統籌編制搬遷實施方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工作負總責,要立足當地的產業發展實際,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於2019年6月底前制定本地區搬遷實施方案,並報送銀川市人民政府審定。實施方案要科學論證,廣泛吸收各方意見,明確實施範圍、工作目標、進度安排、組織方式、職責分工、資金籌措、用地情況、承接園區、職工安置、土地置換、保障措施等。土地徵收按宗地進行核算,提出明確的置換方案,報市政府研究。各搬遷企業要制定周密細致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落實措施。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人社局。

  (三)組織實施搬遷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協調,一方面加快搬遷項目審批進程,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搬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最大限度降低搬遷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着重做好對異地遷建的企業對接搬遷承接地溝通協調工作;對關閉退出的企業督促其盡快拆除關鍵設備,防止恢復生產。另一方面在搬遷或退出過程中,企業要落實好搬遷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提前做好企業職工思想工作,必須按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保證職工利益。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工信局、發改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審批服務管理局。

  (四)加強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管理。對正在實施搬遷的企業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環保和安全生產管理。着重對搬遷企業的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進行監督管理,要求搬遷企業制定搬遷過程中對固廢、危廢的存儲設施處理處置方案並認真實施,落實企業污染防治責任,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着重對騰退土地進行治理修復,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治理標準。着重加強搬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杜絕發生安全生產問題。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

  (五)促進產業優化和轉型升級。嚴格落實《銀川市推進產業園區轉型發展的實施方案》、《銀川市開發區整合優化和改革創新實施方案》,按照園區整合及產業定位,合理選擇、吸納入園遷建企業。執行最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和環境準入要求,對產能過剩的行業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不得借搬遷擴大產能。鼓勵搬遷同兼並重組、技術改造、行業對標、淘汰落後產能等緊密結合。加快淘汰國家和自治區明確的落後生產工藝、裝備、產品。推廣建設數字車間、智能工廠和智慧園區,促進工業化、信息化融合發展。

  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工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審批服務管理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市長爲組長,市政府相關分管領導爲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銀川市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搬遷工作,研究解決重大事項。市級各政府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依法依規積極支持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各縣(市)區要成立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整治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研究推進城區企業搬遷工作,解決搬遷工作中的難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二)強化政策保障。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實施方案》(寧工信原材料發〔2018〕36號)的政策措施,落實對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的財稅、土地等要素的支持。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細化配套政策,針對項目審批、土地利用、財稅獎勵、職工安置等方面的制定支持政策,經市委、政府審定後執行。

  (三)強化督查推進。制定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將退城搬遷工作納入市績效考核內容中。市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開展一次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督查工作,及時了解退城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難點,協調推進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縣(市)區和企業予以表揚激勵;對工作不力、進度滯後的縣(市)區和企業及時督促整改。

  (四)強化宣傳總結。廣泛開展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工作宣傳,提升企業及社會公衆認知度。及時發布重污染企業名單和搬遷整治進展,宣傳先進,曝光典型違法案件,調動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和監督整治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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