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礦山發展及各地方政府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匯總

循環經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 2018-01-23 09:54

  一、綠色礦山發展歷程


  2007年,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在北京召開,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會上提出“發展綠色礦業”的倡議。倡議立足於我國當前的礦產資源利用現狀,指出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關鍵階段,資源需求剛性上升:一方面,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爲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另一方面,不少礦山資源開發利用模式仍然比較粗放,節能減排任務繁重,礦山環境問題比較突出,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轉變傳統意義上以單純消耗礦產資源、犧牲生態環境爲代價和高耗能爲特點的開發利用方式,從根本上轉變發展方式和經濟增長方式,真正實現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已成爲礦山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2008年11月25日,中國礦業循環經濟論壇在廣西南寧舉行,中國礦業聯合會與11家大型礦山企業倡導發起籤訂《綠色礦山公約》,得到許多礦山企業的廣泛肯定和積極響應。


  2009年1月7日,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了《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文中指出:“爲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促進我國礦業持續健康發展,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規劃》中,提出了發展“綠色礦業”的明確要求,並確定了“2020年基本建立綠色礦山格局”的戰略目標。


  2009年1月20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四屆五次常務理事會在北京召開。爲堅持科學發展觀,規範企業行爲與加強行業自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推進綠色礦業,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大會通過了《中國礦業聯合會綠色礦業公約》。


  2009年10月20日,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在天津召開,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克強同志致信大會,並指出“新的形勢下,中國政府將把增強資源保障能力作爲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立足國內,加大地質找礦力度,增加資源儲備和供應;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綠色礦業和循環經濟,提高資源開採和利用效率,爲促進世界可持續發展作出新貢獻”。


  2009年11月8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在煙臺舉辦“2009年中國礦業循環經濟論壇”,論壇的主題是“綠色礦山”。在論壇上,國土資源部規劃司負責人介紹,爲全面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做好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推動礦業可持續健康發展,近期國土資源部門將從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和建立標準體系、研究出臺相關鼓勵支持政策兩大方面、七項措施重點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


  2010年5月13日,中國礦業聯合會,發布中國礦山企業《2009年社會責任報告》。《報告》高度贊揚了礦山企業爲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但是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繼續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保障“安全生產”,積極促進礦山與社區的和諧。


  2010年8月13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國土資源部關於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工作的指導意見》,隨文附帶了《國家級綠色礦山基本條件》。這是第一份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提出的建設“綠色礦山”的明確要求,也是後來綠色礦山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2010年9月5日,中國礦業聯合會在山西大同舉辦“2010中國礦業循環經濟論壇”,主題爲“綠色礦山建設,資源綜合利用”。主要內容有:一是研究和探討我國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與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礦業,科技創新與加快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調整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的新理念、新思維、新方法、新模式、新舉措和新經驗,以及政策建議。二是,總結和介紹礦業企業在礦產共伴生資源,低品位和難選冶礦產資源,尾礦、赤泥、煤矸石、粉煤灰等綜合利用,以及地下殘煤氣化與利用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設備,以及實踐成果與經驗。三是,宣傳創建"綠色礦山"的重要意義;總結和介紹礦業企業在建設綠色礦山、推進綠色礦業發展工作中的成功做法、成果、經驗與體會,通過先進典型和示範的帶動作用,推進全國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健康發展。


  2010年9月15日,國土資源部,鞠建華就“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進一步明確了“綠色礦山”的概念,並指出“綠色礦業已成爲礦山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2011年3月19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首批“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名單,同煤大唐塔山煤礦有限公司、新汶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豐煤礦等37家單位上榜。


  2011年7月18日,中國地質科學院、中國地質大學、中國礦業聯合會,《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技術要點和編寫提綱》。這是一份對已有“綠色礦山”建設經驗的總結,也是一份未來“綠色礦山”建設與評選的一份重要的指導性文件。


  2011年11月21日,中國礦業聯合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首批“綠色礦山”企業授牌。


  2012年4月18日,國土資源部,公布第二批“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名單,煙臺宜陶礦業有限公司李家夼礦區等183家單位爲第二批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


  2012年6月14日,國土資源部發出通知,到2015年,建設600個以上試點礦山,形成標準體系及配套支持政策措施;2015~2020年,全面推廣試點經驗,實現大中型礦山基本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規範管理、基本形成全國綠色礦山格局的總體目標。 新辦礦山達不到綠色標準將不能獲批。


  2013年4月7日,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0〕119號)文件要求,經專家評估及社會公示,確定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長溝峪煤礦等239家單位爲第三批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


  2014年7月28日,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0〕119號)要求,經專家評估及社會公示,確定北京首鋼魯家山石灰石礦有限公司魯家山礦等209家單位爲第四批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


  2017年3月24日,浙江省湖州市出臺《綠色礦山建設規範》(以下簡稱《規範》),這標志着我國首個地方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發布實施。《規範》明確了綠色礦山建設的基本要求以及資源環境、企業管理、認定與監管要求。《規範》要求,在資源利用方面,綠色礦山的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不低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指標,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固體廢棄物處置率達到100%;礦區應建有截排水系統,地表徑流水經沉澱處理後達標排放;生產廢水實行循環利用,實現零排放。在環境保護、生態修復方面,礦山粉塵達標排放,礦山粉塵濃度小於等於1毫克/立方米,礦區大氣環境、礦區和礦界周圍噪聲排放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要求;開採區、加工區、運輸系統、辦公區、生活區和碼頭實現潔化、綠化、美化,綠化覆蓋率達到可覆蓋區域面積的80%以上;閉坑驗收時,邊坡治理率達到100%。


  2017年5月11日,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質檢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綠色礦山建設進程,力爭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意見》明確了煤炭、石油、有色、黃金、冶金、化工、非金屬等7個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1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要求,爲制定具體標準提供指導。


  2017年12月17日-18日,於鄭州舉行的全國國土資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礦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2017年工作會議上,煤炭、有色等9個行業的綠色礦山建設規範通過了技術審查,有望明年頒布實施。


  2017年12月21日,舉行的綠色礦業發展戰略聯盟成立大會上,我國首個綠色礦山建設全國標準——《固體礦產綠色礦山建設指南(試行)》(T/CMAS)正式發布。本標準規定了固體礦產綠色礦山建設的基本要求,涵蓋礦山建設期、運行期和關閉期全過程的建設活動,包括新建礦山、改擴建礦山及在建礦山的採礦工程、選礦工程、尾礦工程、公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開發建設。


  綠色礦山建設已走過10年歷程,在探索綠色礦業發展道路上不斷取得進展,建設綠色礦山、走綠色礦業之路已成爲社會共識和礦業發展理念的要素。我國礦業行業發展明顯提速,綠色發展穩步推進,已形成了661家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綠色發展成效顯著。十年實踐證明,建設綠色礦山是新形勢下礦產資源管理與礦業發展的重要方向和工作抓手,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已經成爲貫穿各行各業的指導方針。發展綠色礦業,就是要走安全環保、節約集約、低碳高效、社區和諧的發展道路。企業要發展壯大,綠色礦山建設也將刻不容緩。


  二、地方政府綠色礦山政策


  河北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實施意見》2014年7月29日


  《意見》制訂了綠色礦山的建設目標:力爭用3年時間建成一批示範礦山,建立較完善的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和管理制度;用8年~10年時間初步構建起全省綠色礦山格局,大中型礦山基本達到省級綠色礦山標準,部分礦山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


  山東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方案》2017年12月12日


  《方案》提出山東省新建礦山將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力爭礦山企業投產一個、綠色礦山建成一個。鼓勵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力爭到2020年底,全省綠色礦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綠色礦山建成率分別爲90%、80%、50%左右。


  安徽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方案(2017-2025)2017年10月26日


  《方案》指出積極參與構建部門協同、四級聯創的工作機制,加大政策扶持,加快綠色礦山建設進程,力爭到2020年,綠色礦山達標率20%左右,逐步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到2025年,全省綠色礦山達標率40%,形成資源合理利用、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與礦地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


  湖北省《加快建設綠色礦山實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9月14日


  《方案》提出要基本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


  綠色勘查:在新上的湖北省勘查基金項目中,優選5個成果預期較好、有一定代表性礦產勘查項目開展綠色勘查示範。


  綠色礦山:新建礦山按照礦產資源分級管理原則,全部達到相應綠色礦山建設標準;179家大中型礦山80%(144家,包括2011—2014年33家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單位)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所有新建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建立完整的爭創綠色礦山企業檔案。


  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2017年繼續開展宜昌市、黃石市、十堰市、麻城市、保康縣5個市縣創建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試點;2018—2020年,推廣試點市縣經驗,推進全省資源重點縣(市、區)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率先在湖北打造全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


  廣西《綠色和諧礦山工作方案》2015年10月26日


  總體目標:


  大力推進全區綠色和諧礦山建設,到2020年,全區礦山基本達到綠色和諧礦山建設基本條件要求,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礦山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區土地復墾水平全面提升,礦山企業與地方關系和諧發展,礦業走上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全區基本形成綠色和諧礦山格局。


  階段目標:


  1.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創建。選擇17家礦山作爲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單位,按照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開展創建,到2017年逐步通過驗收。


  2.自治區級綠色和諧礦山創建。全面推進自治區級綠色和諧礦山建設,到2018年全區約100座大中型礦山達到自治區級綠色和諧礦山建設基本條件,並按照三個批次分別於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組織驗收。


  3.市級綠色和諧礦山創建。全面開展市級綠色和諧礦山建設,除國家級綠色礦山、自治區級綠色和諧礦山以及不適合開展綠色和諧礦山建設的礦山外,到2020年全區其它大中型礦山和小型金屬礦山基本建成市級綠色和諧礦山,小型非金屬礦山按照綠色和諧礦山基本條件進行規範管理。


  福建省《綠色礦山建設方案》2017年11月13日


  力爭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復制能推廣的新模式、新機制、新制度;建立政府引導、部門協作、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構建綠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


  內蒙古《綠色礦山建設方案》2017年8月4日


  到2020年,全區礦山總體達到綠色礦山建設基本條件標準,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區土地復墾水平全面提升,礦業步入綠色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軌道,基本建成節約高效、環境美麗、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發展新模式。


  2018年底前,新建礦山要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生產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改造升級,限期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建設3個自治區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啓動創建一批綠色勘查示範項目。


  2018年底前,完成35個國家級綠色礦山創建。2020年底前,完成300個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到2025年,全部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逐步退出市場。


  黑龍江省《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方案》2017年11月23日


  《方案》提出要完成全省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建設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綠色礦山建設的激勵政策。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示範試點工作並推廣試點經驗,到2020年,建設1~2家綠色礦業示範區,確立建設100家綠色礦山,全省綠色礦山格局基本形成;構建礦業發展方式轉變新途徑。加快綠色環保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換代,加大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大力推進礦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耕地保護,引導形成有效的礦業投資,激發礦山企業綠色發展的內生動力。到2020年,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到15%,建立省市縣聯創、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建立綠色勘查和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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