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方案:鋼鐵、電解鋁等行業爲重點研究對象

上海有色網 2018-05-18 15:20

  據獲悉由甘肅省工信委牽頭,聯合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以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爲重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報省政府同意後實施。

  方案分三個階段進行:

  1.各市州必須在4月底前將本地區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報送省工信部門,同時抄送省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

  2.各市州工信、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須在11月30日前,將當年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成文分別上報省工信、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

  3.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等部門須在12月10日前,匯總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函告省工信委,計入當年落後產能退出情況。

  《方案》工作目標

  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爲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以上即爲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通過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工作格局。

  鋼鐵行業:一是繼續關注關停“地條鋼”企業,確保“地條鋼”不得死灰復燃;二是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規定的落後產能生產線或設備;三是淘汰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列入淘汰的生產線或設備。

  煤炭行業:(具體方案由省能源、煤炭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水泥行業:一是堅決淘汰《關於開展產能過剩行業排查的緊急通知》大排查出的落後生產線和設備;二是淘汰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列入淘汰的生產線或設備。

  電解鋁、平板玻璃行業:淘汰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列入淘汰的生產線或設備。

  附《方案》原文

  關於印發甘肅省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工信發〔2018〕 219號

  爲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淘汰落後產能、化解過剩等方面的安排部署,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依規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六個部門下發的《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精神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 近 平總書記“八個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全省落後產能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轉變;實現界定標準由主要依靠裝備規模、工藝技術標準,向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轉變;建立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健全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強化市場競爭機制和倒逼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優化供給結構,促進優勝劣汰。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強化企業責任意識。

  二是堅持政府推動、依法依規。強化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加強政策引導,完善體制機制,保障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三是堅持統籌協調、突出重點。以建設市場化和法治化落後產能退出機制爲重點,加強部門協同,創新方式方法,推動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率先突破,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三)工作目標

  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爲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以上即爲落後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通過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多渠道協同推進工作格局。

  鋼鐵行業:一是繼續關注關停“地條鋼”企業,確保“地條鋼”不得死灰復燃;二是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規定的落後產能生產線或設備;三是淘汰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列入淘汰的生產線或設備。

  煤炭行業:(具體方案由省能源、煤炭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水泥行業:一是堅決淘汰《關於開展產能過剩行業排查的緊急通知》大排查出的落後生產線和設備;二是淘汰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列入淘汰的生產線或設備。

  電解鋁、平板玻璃行業:淘汰因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列入淘汰的生產線或設備。

  二、主要任務

  (一)能耗方面。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由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負責)。

  (二)環保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主要污染物、違反固體廢棄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責令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對長期超標或超總量排放且環保治理無望的企業,報經有批準權限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由環保部門負責)(三)質量方面。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並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由質監部門負責)(四)安全方面。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企業,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函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請屬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由安監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五)技術方面。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按照產業政策規定,提出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清單,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生產線),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在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主管部門網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並限時拆除。(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六)產能退出。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採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當地相關部門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拆除,並進行現場驗收,出具驗收意見(具體格式見附件)。(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資金扶持。充分利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差別電價加價收入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安置、轉產轉型等予以支持。(財政部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人社等主管部門配合)(二)加大技術扶持。加強規劃引導和行業準入(規範)管理,通過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提高運營效率。(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負責)(三)執行價格政策。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以及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環保、質監等部門負責)(四)做好職工安置。要把職工安置作爲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制定好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幫扶困難人員就業等各項政策,做好社保關系接續和轉移,按規定落實好社會保障待遇。加強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人社部門負責)(五)盤活土地資源。產能退出後的劃撥用地,可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後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退出後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可用於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其中轉產爲生產性 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國土資源、財政部門負責)(六)嚴格執法監管。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全面調查重點行業能源消耗情況,嚴格依法處置主要工序或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不達標的企業。(工信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強化環保執法,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爲,進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環保部門負責)加強產品質量執法,全面調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生產狀況和生產條件,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爲。對因工藝裝備落後、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注銷生產許可證。(質監部門負責)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組織檢查重點行業安全生產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安監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七)強化懲戒約束。對未按期完成落後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甘肅”網站等平臺公布,並推送到全國信息共享平臺,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債券發行、融資授信、政府採購、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等方面,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四、組織實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樹立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深刻領會淘汰落後產能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要內容,是落實去產能的重要手段,也是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的重要抓手。落後產能本質是嚴重浪費資源、嚴重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能力。各相關部門要對環保、能耗、安全生產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關停退出。

  (二)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各市州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要求,發揮好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要履行牽頭職責,強化綜合協調,把握時間節點,統籌推進工作。各參與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執法監督,完善配套政策,主動開展工作,發揮市州在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主導作用。(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各參與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省直有關部門,在省政府領導下,進一步加強各職能單位的協調配合和相關執法部門的有關職責,根據甘肅省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2018年工作方案,協調解決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發揮監管作用。(三)抓好工作落實。

  (三)抓好工作落實。由省工信委牽頭,聯合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以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爲重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報省政府同意後實施。

  各市州必須在4月底前將本地區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報送省工信部門,同時抄送省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

  各市州工信、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須在11月30日前,將當年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成文分別上報省工信、發改、環保、質監、安監等部門。

  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等部門須在12月10日前,匯總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函告省工信委,計入當年落後產能退出情況。

  (四)加強監督檢查。聯席會議不定期召開,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對進展較慢的地區採取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督辦(省工信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五)強化信息公開。省工信委、省能源、煤炭主管部門12月底前在省政府網站或部門門戶網站公告年度落後產能退出企業名單、設備(生產線)和產能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施行“紅黃牌”整治制度。省工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等主管部門,要定期公布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黃牌”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依法關閉的企業名單(“紅牌”名單)。(省工信委、省能源、煤炭主管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六)加強行業自律。省冶金有色工業協會、省建築材料工業協會等要充分發揮熟悉行業的優勢,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行業發展新情況,並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引導企業做好自律,自覺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七)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總結好的經驗和有效做法,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進行宣傳,加強示範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工業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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