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家鋁業提議恢復鋁土礦開採

鋁雲匯 2018-06-07 09:35

  印度國家鋁業(National Aluminium Company)在奧裏薩邦附近擁有鋁土礦山和氧化鋁冶煉廠,最近重新提議在維薩卡帕特南(Visakhapatnam)地區開採鋁土礦並投資鋁復合產品,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

  鋁土礦開採暫停後,該問題已成爲熱點話題。許多人認爲印度國家鋁業隸屬於礦業部(Ministry of Mines),在奧裏薩邦提供就業和承擔社會責任方面表現良好,不應受最高法院薩馬塔(Samata)判決的影響。

  印度國家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昌德(T.K. Chand)最近訪問奧裏薩邦時表示,他們希望投資700-1200億盧比建設140萬或200萬噸氧化鋁冶煉廠,此外還包括冶煉廠配套設施和自備電廠。

  他們正在徵求國家和中央政府的許可,以獲得採礦租約。

  薩馬塔事件

  薩馬塔是一家反對採礦的非政府組織,就比拉方鎂石(Birla Periclase)項目提交了令狀;法院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裁定,只有國家、國家各機構或部落聯盟才有權在指定區域開發礦產資源。

  “作爲納瓦拉特納公共部門的一員,印度國家鋁業引領奧裏薩邦發展,其採礦提議不會違反薩馬塔案的判決。如果採礦被允許,將有助於提振維薩卡帕特南地區的經濟,”高級工會領導人帕迪?特拉達?拉奧(Padi Trinadha Rao)說。

  許多人起初反對沒有專業技術的礦業發展公司(APMDC)競標鋁土礦開採,因這將導致金達爾西南礦業有限公司(Jindal South West Ltd)和阿拉克鋁業有限公司(Anrak Aluminium Ltd)競相開採貝納米(benami)項目。政府已於2005年同金達爾籤署備忘錄,2年後又與拉斯阿爾卡麥投資局(Ras Al Khaimah Investment Authority)和賓尼集團(Penna Group)的合資公司——阿拉克籤署備忘錄;兩個項目的總投資額達2,000億盧比。此後,印度國家鋁業提出在該地區建立氧化鋁精煉廠並尋找鋁土礦山。

  但部落聯盟福利部長基肖爾錢?德拉託(V. Kishore Chandra Deo)認爲採礦違反了土地轉讓法案(Land Transfer (Prevention) Act)第一章第70條規定和指定區域延伸法案(Panchyat Extension in Scheduled Areas Act),因此向UPA政府提出終止請求,導致項目擱置。

  州政府已頒布第97號命令,要求礦業發展公司、ITDA和DWCRA集團恢復採礦業務,但因遭到強烈反對而撤銷了這一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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