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對華鋁型材作出第二次雙反日落復審終裁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2020-10-16 16:29

2020年10月16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20/103號公告稱,澳大利亞工業、科技部部長(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通過了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的鋁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作出的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建議,決定從2020年10月28日起,繼續延長對中國涉案產品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的期限,並以低價稅方式以及固定稅率加可變稅率方式計徵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詳細稅率見下表(附表:澳大利亞對華鋁型材雙反日落復審終裁結果)。此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不適用於廣東江晟鋁業有限公司(Guangdong Jiangsheng Aluminium Co Ltd)和廣東中亞鋁業有限公司(Guangdong(Zhongya Aluminium Company Ltd)。涉案產品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爲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

2009年6月24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的鋁型材啓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0年10月28日,澳大利亞對該案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肯定性終裁。2015年4月24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的鋁型材啓動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5年10月20日,澳大利亞對進口自中國的鋁型材作出第一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2020年2月13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第2020/017號公告稱,應澳大利亞企業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鋁型材啓動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附表:澳大利亞對華鋁型材雙反日落復審終裁結果

序號

出口商(中譯名參考)

傾銷幅度(%)

補貼幅度(%)

暫定傾銷和補貼合並有效稅率(%)

暫定傾銷和補貼合並有效稅率計徵方式

1

福建省南安市固美金屬有限公司(Goomax Metal Co Ltd Fujian)

-6.0%

1.0%

1.0%

低價稅

2

廣東金協成鋁業有限公司(Guangdong Jinxiecheng Al  Manufacturing Co Ltd)

-4.4%

0.0%

0.0%

低價稅

3

佛山市三水永亞鋁業有限公司(Foshan City Sanshui Yongya  Aluminium Co Ltd)

-13.8%

0.0%

0.0%

低價稅

4

臺山市金橋鋁型材廠有限公司(Tai Shan City Kam Kiu  Aluminium Extrusion Co Ltd)

22.3%

6.4%

25.6%

固定稅率加可變稅率方式

5

榮陽鋁業(中國)有限公司(PanAsia Aluminium (China) Limited)

70.0%

0.4%

70.3%

固定稅率加可變稅率方式

6

其他出口商

11.1%

0.7%

11.5%

固定稅率加可變稅率方式

7

不合作及其他所有出口商

71.9%

9.9%

77.4%

固定稅率加可變稅率方式


(趙廣霞編譯潘曉君校對

(編譯自: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原文: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543_-_062_-_notice_adn_-_adn_2020-103_-_findings_in_realtion_to_continuation_inquir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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