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發改委發布關於寧夏電網2021-2022年輸配及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進一步優化銷售電價結構,切實將改革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有效降低用戶用電成本。同時,取消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提升銷售電價的公平性、合理性。
通知提到,降低“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結合輸配電價降幅,按照“應降盡降”的原則調整終端用戶單一制和兩部制目錄銷售電價。
根據此前發布的《自治區發改委關於調整我區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有關事宜的通知》,自2019年6月15日起,將電石、鐵合金、碳化硅、電解鋁、單多晶硅等生產用電歸並於“工商業及其他用電”。故綜合來看,寧夏電費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0.3799元/千瓦時(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