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應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中國臺灣財政部公告自2月22日起對從中國大陸進口特定鋁箔徵收爲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涉案鋁箔產品:鋁純度99.3%-99.9%(含);厚度0.005(含)-0.007mm;經軋制但未進一步加工;未經表面處理;無襯;無論長寬、重量、卷狀或非卷狀;單面光。涉案產品稅號爲76071120006和76071190001。涉案產品用途:包裝用鋁箔,可廣泛用於民生日用包裝材料,除可用作食品包裝,還可用作香煙襯紙及鋁箔金銀卡紙等。
涉案企業:江蘇大亞鋁業有限公司、江蘇中基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廈順鋁箔有限公司、鼎勝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雲南浩鑫鋁箔有限公司、煙臺東海鋁箔有限公司、上海神火鋁箔有限公司、上海恩遠實業有限公司及丹陽市精益鋁業有限公司等。裁定徵收臨時反傾銷稅率19.86%-32.36%。
涉案企業名單及臨時反傾銷稅率
中國臺灣地區涉案產品的進口量多年維持在一萬噸左右,中國大陸和韓國是其主要進口來源,2019年,臺灣地區從全球進口涉案產品1.3萬噸,從中國大陸進口1.1萬噸,佔總進口量的85%左右。
中國臺灣涉案鋁箔產品進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