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耗能行業綠色發展路徑明晰

內蒙古日報 2021-04-08 08:30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十四五”期間,內蒙古要加快推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走出一條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爲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能源局日前印發的《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若幹保障措施》從如下幾個方面明晰了我區高耗能企業綠色發展路徑。

控制高耗能行業產能規模。從2021年起,不再審批焦炭(蘭炭)、電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燒鹼、純鹼(《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中內蒙古鼓勵類項目除外)、磷銨、黃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電極、鋼鐵(已進入產能置換公示階段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鐵合金、電解鋁、氧化鋁(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除外)、藍寶石、無下遊轉化的多晶硅、單晶硅等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在區內實施產能和能耗減量置換。除國家規劃布局和自治區延鏈補鏈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外,“十四五”期間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現代煤化工項目。合理有序控制數據中心建設規模,嚴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提高產業準入標準。新建高耗能項目,在滿足本地區能耗雙控要求的前提下,工藝技術裝備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須達到國家先進標準。改建鋼鐵、電解鋁、鐵合金、水泥、焦炭、電石項目要嚴格執行《關於提高部分行業建設項目準入條件規 定的 通知》(內工 信原 工字[〔2019]〕454號)文件規定。有序提高自治區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地方性標準。

加快淘汰化解落後和過剩產能。引導產能過剩行業限制類產能(裝備)有序退出,實施產能置換升級改造。列入《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目錄》(2019版)淘汰類和2020年連續停產1年以上的企業(裝備)不得進行產能置換。其中鋼鐵:有效容積1200立方米以下煉鋼用生鐵高爐、公稱容量100噸以下煉鋼轉爐、公稱容量100噸(合金鋼50噸)以下電弧爐原則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條件的可以按國家標準實施產能置換;鐵合金:25000千伏安及以下礦熱爐(特種鐵合金除外,具體特種鐵合金種類由工信廳認定),原則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條件的可以按1.25:1實施產能減量置換;電石:300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原則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條件的可以按1.25:1實施產能減量置換等。

加快重點高耗能行業節能技術改造步伐。2021年--2023年重點對鋼鐵、電解鋁、鐵合金、電石、銅鉛鋅、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各盟市分年度至少按照40%、40%、20%的進度完成全部改造任務,加快火電機組實施靈活性節能改造,力爭改造後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家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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