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2025年再生鋁產量要達到1150萬噸

發改委 2021-07-07 09:37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到 2025 年, 主要資源產出率比 2020 年提高約 20%, 單位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比 2020 年分別降低 13.5%、16%左右,再生有色金屬產量達到 2000 萬噸,其中再生銅、再生鋁和再生鉛產量分別達到 400 萬噸、1150 萬噸、290 萬噸,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 60%,廢紙利用量達到 6000 萬噸,廢鋼利用量達到 3.2 億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 5 萬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1〕9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銀保監會、國家林草局、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

《“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日

以下爲通知全文:

“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

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十四五” 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啓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構建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對保障國家資源, 推動實現碳達峯、碳中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爲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要求,深入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與面臨形勢

(一)“十三五”時期循環經濟發展成效。“十三五”以來,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取得積極成效,2020 年主要資源產出率1比 2015 年提高了約 2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能源消耗繼續大幅下降,單位 GDP 用水量累計降低 28%。2020 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 86%以上,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 56%。再生資源利用能力增強,2020 年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達 50%;廢紙利用量約5490 萬噸;廢鋼利用量約 2.6 億噸,替代 62%品位鐵精礦約 4.1 億噸;再生有色金屬產量 1450 萬噸,佔國內十種有色金屬總產量的23.5%,其中再生銅、再生鋁和再生鉛產量分別爲 325 萬噸、740萬噸、240 萬噸。資源循環利用已成爲保障我國資源的重要途徑。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形勢。從國際看,一方面綠色低碳循

環發展成爲全球共識,主要經濟體普遍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爲破解資源環境約束、應對氣候變化、培育經濟新增長點的基本路徑。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已系統部署新一輪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加速循環經濟發展布局,應對全球資源環境新挑戰。另一方面格局深刻調整,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擡頭,疊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產業鏈、價值鏈和供應鏈受到非經濟因素嚴重衝擊,國際資源供應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增加,對我國資源造成重大挑戰。

從國內看,“十四五”時期,我國將着力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釋放內需潛力,擴大居民消費,提升消費層次,建設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資源能源需求仍將剛性增長,同時我國一些主要資源對外依存度高,供需矛盾,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總體上仍然不高,大量生產、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產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轉,資源面臨較大壓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資源利用水平的需求十分迫切,且空間巨大。

當前,我國循環經濟發展仍面臨重點行業資源產出效率不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規範化水平低,回收設施缺乏用地保障, 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難,大宗固廢產生強度高、利用不充分、

綜合利用產品附加值低等問題。我國單位 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仍大幅高於平均水平,銅、鋁、鉛等大宗金屬再生利用仍以中低端資源化爲主。動力電池、光伏組件等新型廢舊產品產生量大幅增長,回收拆解處理難度較大。金屬分選的精度和深度不足,循環再利用品質與成本難以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材料要求,亟需提升循環利用能力。

無論從全球綠色發展趨勢和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看,還是從國內資源需求和利用水平看,我國都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着力解決矛盾和問題,實現資源利用和循環利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二、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

國策,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着力建設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深化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資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重點。以再利用、資源化爲重點,提升重點區域、重點品種資源回收利用水平,大力提高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資源利用效率,強化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保障能力。

——堅持問題導向。着力解決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問題,健全法律法規政策標準體系,強化科技支撐能力,補齊資源回收利用設施等方面的短板,切實提高循環經濟發展水平。

——堅持市場主導。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長效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循環經濟的積極性,增強循環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堅持創新驅動。大力推進創新發展,加強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和模式創新,加大創新投入,優化創新環境,創新體系,強化創新對循環經濟的作用。

(三)主要目標。到 2025 年,循環型生產方式推行,綠色設計和清潔生產普遍推廣,資源綜合利用能力提升,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更加,再生資源循環利用能力進一步提升,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基本建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資源對原生資源的替代比例進一步提高,循環經濟對資源的支撐保障作用進一步凸顯。

到 2025 年, 主要資源產出率比 2020 年提高約 20%, 單位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比 2020 年分別降低 13.5%、16%左右,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 86%以上,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 60%,廢紙利用量達到 6000 萬噸,廢鋼利用量達到 3.2 億噸,再生有色金屬產量達到 2000 萬噸,其中再生銅、再生鋁和再生鉛產量分別達到 400 萬噸、1150 萬噸、290 萬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 5 萬億元。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1、推行重點產品綠色設計。健全產品綠色設計政策機制,引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毒無害、低毒低害、低(無)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等環境友好型原料。推廣易拆解、易分類、易回收的產品設計方案,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推動包裝和包裝印刷減量化。加快重點產品綠色設計評價技術規範, 鼓勵行業協會發布產品綠色設計指南,推廣綠色設計案例。

2、強化重點行業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引導其他行業自覺自願開展審核。進一步規範清潔生產審核行爲,提高清潔生產審核質量。推動石化、化工、焦化、水泥、有色、電鍍、印染、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一行一策”制定清潔生產改造提升計劃。加快清潔生產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差異化獎懲機制,探索開展區域、工業園區和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試點示範工作。

3、推進園區循環化發展。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使用,推進工業餘壓餘熱、廢水廢氣廢液的資源化利用,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鼓勵園區推進綠色工廠建設,實現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淨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綠色化。制定園區循環化發展指南,推廣鋼鐵、有色、冶金、石化、裝備制造、輕工業等重點行業循環經濟發展典型模式。鼓勵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4、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對低品位礦、共伴生礦、難選冶礦、尾礦等的綜合利用,推進有價組分提取利用。進一步拓寬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築垃圾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渠道,擴大在生態修復、綠色開採、綠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領域的利用規模。加強赤泥、磷石膏、電解錳渣、鋼渣等復雜難用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技術研發。推動礦井水用於礦區補充水源和周邊地區生產、生態用水。加強航道疏浚土、疏浚砂綜合利用。

5、推進城市廢棄物協同處置。政策機制和標準規範,推動協同處置設施參照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管理,保障設施持續穩定運行。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城市廢棄物協同處置付費標準,有序推進水泥窯、冶煉窯爐協同處置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統籌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爐協同應急處置醫療廢物。推進廚餘垃圾、園林廢棄物、污水廠污泥等低值有機廢物的統籌協同處置。

(二)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資源循環型社會。

1、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將廢舊物資回收相關設施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規範建設回收網絡體系,統籌推進廢舊物資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放寬廢舊物資回收車輛進城、進小區限制並規範管理,保障合理路權。積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線上線下(61.200, 0.05, 0.08%)協同,提高規範化回收企業對個體經營者的整合能力,進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廢舊物資便利化水平。規範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經營秩序,提升行業整體形象與經營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鄉村回收網絡,推動城鄉廢舊物資回收處理體系一體化發展。支持供銷合作社系統依託銷售服務網絡,開展廢舊物資回收。

2、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動再生資源規模化、規範化、清潔化利用,促進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實施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紙、廢舊輪胎、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規範管理,提升行業規範化水平,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聚。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報廢船舶、廢鉛蓄電池等拆解利用企業規範管理和環境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整治力度,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廣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場應用渠道,強化再生資源對戰略性礦產資源供給保障能力。

3、規範發展二手商品市場。二手商品流通法規,建立車輛、家電、手機等二手商品鑑定、評估、分級等標準,規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爲。鼓勵“互聯網+二手”模式發展,強化互聯網交易平臺管理責任,加強交易行爲監管,爲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標準化、規範化服務,鼓勵平臺企業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經營商戶,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動線下實體二手市場規範建設和運營,鼓勵建設集中規範的“跳蚤市場”。鼓勵在各級學校設置舊書分享角、分享日,促進廣大師生舊書交換使用。鼓勵社區定期組織二手商品交易活動,促進轄區內居民家庭閒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4、促進再制造產業發展。提升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牀、文辦設備等再制造水平,推動盾構機、航空發動機、工業機器人(10.070, -0.06, -0.59%)等新興領域再制造產業發展,推廣應用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關鍵技術。培育化再制造舊件回收企業。支持建設再制造產品交易平臺。鼓勵企業在售後服務體系中應用再制造產品並履行告知義務。推動再制造技術與裝備數字化轉型結合,爲大型機電裝備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務。在監管部門信息共享、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自貿試驗區支持探索開展航空、數控機牀、通信設備等保稅維修和再制造復出口業務。加強再制造產品評定和推廣。

(三)深化農業循環經濟發展,建立循環型農業生產方式。

1、加強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動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林業廢棄物、農產品(5.500, -0.02, -0.36%)加工副產物等農林廢棄物利用。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堅持農用優先,加大秸稈還田力度,發揮耕地保育功能,鼓勵秸稈離田產業化利用,開發新材料新產品,提高秸稈飼料、燃料、原料等附加值。加強畜禽糞污處理設施建設,鼓勵種養結合,促進農用有機肥就地就近還田利用。因地制宜鼓勵利用次小薪材、林業三剩物(採伐剩餘物、造材剩餘物、加工剩餘物)進行復合板材生產、食用菌栽培和能源化利用,推進農產品加工副產物的資源化利用。

2、加強廢舊農用物資回收利用。引導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用物資企業、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主動參與回收。支持鄉鎮集中開展回收設施建設,健全農膜、化肥與農藥包裝、灌溉器材、農機具、漁網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體系。建設區域性廢舊農用物資集中處置利用設施,提高規模化、資源化利用水平。

3、推行循環型農業發展模式。推行種養結合、農牧結合、養殖場建設與農田建設有機結合,推廣畜禽、魚、糧、菜、果、茶協同發展模式。打造一批生態農場和生態循環農業產業聯合體,探索可持續運行機制。推進農村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發揮清潔能源供應和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綜合效益。構建林業循環經濟產業鏈, 推廣林上、林間、林下立體開發產業模式。推進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生物質能、旅遊康養等循環鏈接,鼓勵一二三產融合發展。

四、重點工程與行動

(一)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工程。以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及人口較多的城市爲重點,選擇約 60 個城市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統籌布局城市廢舊物資回收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建設。在社區、商超、學校、辦公場所等設置回收交投點,推廣智能回收終端。合理布局中轉站,建設功能健全、設施完備、符合環保要求的綜合型和型分揀中心。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報廢機動車、退役光伏組件和風電機組葉片、廢舊家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廢舊木制品、廢舊紡織品、廢塑料、廢紙、廢玻璃、廚餘垃圾等城市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引導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項目集聚發展。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點城市羣建設區域性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

(二)園區循環化發展工程。制定各地區循環化發展園區清單,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逐個制定循環化改造方案。組織園區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積極利用餘熱餘壓資源,推行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儲能一體化系統應用,推動能源梯級利用。建設園區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及回用設施,加強污水處理和循環再利用。加強園區產業循環鏈接,促進企業廢物資源綜合利用。建設園區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 2025 年底前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範工程。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尾礦、共伴生礦、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等重點品種,推廣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技術、裝備,實施具有示範作用的重點項目,大力推廣使用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建設 50 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和 50 個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

(四)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示範工程。建設 50 個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示範城市。推行建築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築垃圾分類管理制度,規範建築垃圾堆放、中轉和資源化利用場所建設和運營管理。建築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再生產品認證標準體系, 推進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裝修垃圾等資源化利用,提升再生產品的市場使用規模。培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骨幹企業,加快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開發、應用與集成。

(五)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創新工程。深入實施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重點。圍繞典型產品生態設計、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再生資源高質循環、裝備再制造等領域,突破一批綠色循環關鍵共性技術及重大裝備;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開展循環經濟綠色技術體系集成示範,推動形成政產學研用一體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

(六)再制造產業發展行動。結合工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大力推廣工業裝備再制造,擴大機牀、工業電機、工業機器人再制造應用範圍。支持隧道掘進、煤炭採掘、石油開採等領域企業廣泛使用再制造產品和服務。在售後維修、保險、商貿、物流、租賃等領域推廣再制造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文辦設備,再制造產品在售後市場使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壯大再制造產業規模,引導形成 10 個左右再制造產業集聚區,培育一批再制造企業,實現再制造產業產值達到 2000 億元。

(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提質行動。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鼓勵多元參與,構建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網絡,繼續開展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支持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託回收等方式建立回收體系,引導並規範生產企業與回收企業、電商平臺共享信息。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流入規範化拆解企業。保障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全過程的個人隱私信息。強化科技創新,鼓勵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持規範拆解企業工藝設備提質改造,推進智能化與化拆解,促進高值化利用。

(八)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行動。研究制定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構建涵蓋汽車生產企業、經銷商、維修企業、回收拆解企業等的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統,加強汽車生產、進口、銷售、登記、維修、二手車交易、報廢、關鍵零部件流向等信息互聯互通和交互共享。建立認證配件、再制造件、回用外觀件的標識制度和信息查詢體系。開展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試點,條件成熟後向全國推廣。

(九)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行動。科學合理推進塑料源頭減量,嚴格禁止生產超薄農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的產品,鼓勵公衆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評估各類塑料替代品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影響。因地制宜、

積極穩妥推廣可降解塑料,健全標準體系,提升檢驗檢測能力, 規範應用和處置。推進標準地膜應用,提高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水平。加強塑料垃圾分類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減少塑料垃圾填埋量。開展江河、湖泊、海岸線塑料垃圾清理,實施海洋垃圾清理行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十)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推進行動。強化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動電商與生產商合作,實現重點品類的快件原裝直發。鼓勵包裝生產、電商、快遞等上下遊企業建立產業聯盟,支持建立快遞包裝產品合格供應商制度,推動生產企業自覺開展包裝減量化。實施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制度。開展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大幅提升循環中轉袋(箱)應用比例。加大綠色循環共用標準化周轉箱推廣應用力度。鼓勵電商、快遞企業與商業機構、便利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合作設立可循環快遞包裝協議回收點,投放可循環快遞包裝的化回收設施。到 2025 年,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可循環快遞包裝應用規模達 1000 萬個。

(十一)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行動。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平臺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體系。推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企業通過自建、共建、授權等方式,建設規範化回收服務網點。推進動力電池規範化梯次利用,提高餘能檢測、殘值評估、重組利用、管理等技術水平。加強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與梯次利用成套化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標準體系。培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骨幹企業,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發展。

五、政策保障

(一)健全循環經濟法律法規標準。推動修訂循環經濟促進法,進一步明確相關主體權利義務。研究修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健全配套政策,發揮市場作用。鼓勵各地方制定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循環經濟標準體系,健全綠色設計、清潔生產、再制造、再生原料、綠色包裝、利廢建材等標準規範,深化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

(二)循環經濟統計評價體系。研究循環經濟統計體系,逐步建立包括重要資源消耗量、回收利用量等在內的統計制度,優化統計核算方法,提升統計數據對循環經濟工作的支撐能力。循環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循環經濟評價制度,鼓勵開展第三方評價。

(三)加強財稅金融政策支持。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加強對循環經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能力建設的支持。加大政府綠色採購力度,積極採購再生資源產品。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範圍。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循環經濟領域重大工程的投融資力度。加強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加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對循環經濟有關企業和項目的支持力度。

(四)強化行業監管。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規範化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拼裝、拆解處理等行爲,加大查處和懲罰力度。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嚴格查處可降解塑料虛標、僞標等行爲。加強廢舊物資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環境監管。

六、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充分發揮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及時總結分析工作進展,切實推進本規劃實施。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並加強與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無廢城市”建設等相關工作的銜接。各地要高度重視循環經濟發展,精心組織安排,明確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結合實際抓好規劃貫徹落實。

其中,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工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自然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發展工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組織實施。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範工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組織實施。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示範工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組織實施。循環經濟關鍵技術與裝備創新工程由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再制造產業發展行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提質行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組織實施。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行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等部門組織實施。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行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等部門組織實施。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推進行動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郵政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組織實施。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行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組織實施。循環經濟統計評價體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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