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市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峯生產工作會議上獲悉,從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將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原料藥制造等高排放行業以及企業集羣和施工工地,根據污染排放績效評價實行差異化錯峯生產,確保全市秋冬季的空氣質量得到根本性改善。
爲防止在錯峯生產工作中出現“一刀切”現象,市政府將嚴格按照差異化錯峯生產績效評價指導意見進行績效評價,精準施策、科學監管。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可不予限產,並給予支持服務保障;對保民生任務的企業,要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治理任務的企業和限制類產業要實施停產整治。要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臺賬和任務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科學區分,精準施策,該停限產的停限產到位,該生產的予以扶持幫助到位。
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對通用指標、差異化指標逐項核查,高標認定。同時,隨着企業超低排放治理項目的完成,將及時進行錯峯生產等級的再次評定,調整停限產比例,讓真正舍得環保投入的企業受益。針對10月份仍屬施工黃金期,根據水泥行業時令特點,以及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對水泥行業錯峯生產要求進行如下調整:10月1日至31日,承擔保民生任務、達到《關於建立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示範引領制度的通知》排放要求的水泥企業可以生產,承擔國家、省、市重點項目工程的水泥全工藝和熟料企業,在提供重點項目工程供貨合同或協議以及建設單位證明的前提下,也可以生產;11月1日後,除承擔保民生任務、達到《關於建立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示範引領制度的通知》排放要求的可以生產,其餘企業全部停產。對符合上述要求的水泥企業,相關縣(市、區)政府要於2018年9月30日前由企業所在屬地政府報市政府批準。
各地安監部門對高危行業企業,必須制定安全停限產方案。強化服務指導,協助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要求,確保不因停限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於錯峯停產的高爐,要採取扒爐措施,確保真停產。對於錯峯限產的企業,要嚴格按績效評價分類落實限產,絕不允許私自擴大生產比例,各地要對這類企業進行用電監測,每半月對比用電量情況,監督企業限產措施落實。對於秋冬季期間違反停限產規定的企業,電力部門要採取斷電停產措施,並加貼封條,嚴懲擅自生產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