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國礦業新數據

中國自然資源報 2018-10-20 09:22

  從2011年起,爲切實增強礦產資源管理部門公共服務能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以便公衆更好地了解中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狀況和最新政策法規動態,原國土資源部開始組織編制年度《中國礦產資源報告》。

  2018年,自然資源部成立,整合原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職責,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中國礦產資源報告》繼續成爲國內外廣大關心和支持自然資源事業人士了解中國礦產資源狀況、管理政策和體制改革情況的窗口。

  2018年度《中國礦產資源報告》着重介紹2017年以來中國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礦產調查評價等方面的新進展,礦產資源規劃、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礦業稅費制度改革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新舉措,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科技創新、地球科學理論研究等方面的新動態以及“一帶一路”國際地質礦產合作的新成果。

  本期將摘錄《中國礦產資源報告2018》中的關鍵數據,以饗讀者。

  1.重要礦產查明資源儲量增長,天然氣水合物爲新發現礦種

  截至2017年底,我國已發現礦產173種,其中天然氣水合物爲新發現礦種。我國煤炭、石油、天然氣、頁巖氣、錳礦、金礦、石墨等重要礦產查明資源儲量增長,勘查新增資源量超過50億噸煤田3處、超過百噸的金礦2個,探明地質儲量超過億噸的油田2處、超過50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田3個。

2018中國礦業新數據

  注: 1.油氣礦產(石油、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爲剩餘技術可採儲量,分類標準參見GB/T 19492-2004; 2.非油氣礦產爲查明資源儲量,分類標準參見GB/T 13908-2002。

  2.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2017年全國新增的礦山恢復治理面積約4.43萬公頃,總共治理礦山6268個,主要集中在內蒙古、寧夏、山東、安徽、新疆、陝西、山西、江蘇、青海等省(區)。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倡導綠色勘查,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明確用礦、用地、財政、金融等4類支持政策,樹立了一批可以復制推廣的綠色礦山建設典型模式。

  綠色勘查有指南

  加快推進綠色勘查標準的研究編制和貫徹實施,按照《關於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國土資規〔2017〕4號)要求,發布綠色勘查指南(中國礦業聯合會團體標準),推廣以鑽代槽、一基多孔、一孔多支等技術方法和便攜式模塊化探礦設備。

  綠色礦山建設有行業標準

  圍繞礦區環境、資源開發方式、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數字化礦山、企業管理與企業形象等6方面,研究制定非金屬、化工、黃金、煤炭、砂石、陸上石油天然氣、水泥灰巖、冶金、有色金屬等行業標準,對綠色礦山建設作出規範要求。

  3.全國地質勘查投資在連續四年下降後有所回升

  2017年,全國地質勘查投資782.85億元,較上年增長1.0%,連續4年下降後首次回升。

  2017年全國油氣(包括石油、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和天然氣水合物)勘查投資爲584.49億元,較上年增長10.8%;採集二維地震3.8萬千米,下降27.4%,三維地震3.3萬平方千米,增長23.1%;完成探井2727口和開發井20696口,分別增長0.44%和31.1%。

  2017年,非油氣礦產地質勘查投資198.36億元,下降19.8%。非油氣礦產中以金礦、銅礦、煤炭、鉛鋅礦勘查投入爲主,佔全國非油氣礦產勘查總投資的34.0%。與上年相比,金、銅、煤炭、鉛鋅礦、鉬、鐵、磷、錳礦、石墨等礦種投資降幅較大,其中鐵、鉬、磷降幅居前。

2018中國礦業新數據

  4.礦產資源政策新規

  礦產資源政策法規變化

  完善《地質資料管理條例》。2017年3月1日,依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6號),將《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爲“前款規定以外的地質資料,自匯交之日起90日內,由地質資料館或者地質資料保管單位予以公開。需要保護的,由接收地質資料的單位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規定予以保護。”

  廢止《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98號),針對已取消的地質勘查資質審批行政許可事項,廢止了《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0號,2008年3月3日國務院公布)。

  出臺新政策意見

  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201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發揮空間規劃對自然資源配置的引導約束作用。

  調節市場供需。2018年4月,自然資源部印發《關於調整〈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有關規定的通知》(自然資發〔2018〕16號),爲煤炭行業釋放優質產能、促進供需動態平衡提供政策支持。

  加強城市地質工作。2017年9月1日,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地質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7〕104號),提出到2020年實現三大目標:一是基本形成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地質工作體系;二是基本建立城市地質資源環境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制度體系;三是探索形成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系統化、產業化、綠色化開發利用模式。

  礦產資源制度改革要點

  自然資源管理“兩統一”。自然資源部成立後,將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在礦產資源方面,負責礦產資源的調查監測評價、統一確權登記、有償使用、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國地質工作。

  建立礦業權出讓收益制度。在礦業權出讓環節,將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確定爲4:6。

  建立礦業權佔用費制度。將現行探礦權使用費、採礦權使用費整合爲根據礦產品價格變動情況和經濟發展需要實行動態調整的礦業權佔用費,並將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確定爲2:8。

  將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調整爲管理規範、責權統一、使用便利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2017年11月,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共同印發了《關於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的指導意見》(財建〔2017〕638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2017年11月20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徵求意見稿)》共19條,明確資源稅納稅人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開採礦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徵稅對象爲礦產品和鹽。

  2017年12月1日,水資源稅試點範圍首批擴至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河南、山東、四川、寧夏、陝西等9個省(區、市)。2017年全國資源稅收入總額1353億元,同比增長42.3%,佔國家稅收總額的0.94%。2018年1~6月份資源稅840億元,同比增長20.2%。

  2016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第61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與《環境保護稅法》同步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從2018年1月1日起,我國開徵環保稅,停止徵收排污費。

  5.完善礦產資源管理手段

  第三輪礦產資源規劃要點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的批復精神,批復實施31個省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指導各地編制300餘個市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1600餘個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山西省煤層氣資源勘查開發等專項規劃,構建了全國統一的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平臺,基本形成與政府職能轉變和礦產資源分類分級管理相適應的礦產資源規劃體系。

  地勘行業監督管理要點

  積極研究制定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地質勘查單位勘查活動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辦法,開展對審批事項取消涉及的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發布開展地質勘查的標準和規範,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加強對地質勘查單位履約情況的監督,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建立全國地質勘查信息公示平臺,實行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

  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要點

  扎實推進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工作,確立了“清家底、立帳戶、建平臺”的主要任務,福建、貴州兩個試點地區進展順利,在16個省區和5個油氣公司開展專題調研,擴大覆蓋面、掌握普遍規律,積極穩妥推進礦產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爲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礎。

  古生物化石監管體系初建

  初步建立了較爲完善的化石監督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及專家隊伍。 截止到2017年底,形成了以《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和《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爲基礎、涉及化石監督管理各個環節的新的管理制度體系及標準體系,包括化石發掘和進出境審批制度、流通制度、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認定制度及認定標準、收藏單位分級制度及定級標準、化石分級標準及第一批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名錄、化石標本數據入庫要求等。2017年,公布了第三屆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委員組成,建立了包括162名專家的全國古生物專家庫;另有21個省份建立了省級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取消古生物化石收藏單位之間轉讓、交換、贈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6.基礎地質調查有大進展

  陸域基礎地質調查進展

  2017年,中央財政資金完成1:5萬區域地質調查15.9萬平方千米,累計完成1:5萬區域地質調查400.8萬平方千米,佔陸域國土面積41.7%;完成1:25萬區域地質調查0.5萬平方千米。

  完成1:5萬重力測量0.4萬平方千米、1:5萬地球化學調查1.1萬平方千米、1:25萬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18.6萬平方千米。

  在羌塘、華陽川等12個測區開展航磁、航重、航電等單一或多種方法的綜合測量,完成航空物探(主要是1:5萬、1:10萬測量比例尺)約39萬測線千米。

  海洋基礎地質調查進展

  全面完成我國管轄海域1:100萬海洋區域地質調查,編制了構造圖、地質圖、礦產圖等13類圖件。完成錦西、樂東等7個圖幅1:25萬海洋區域地質調查。編制了中國海岸帶地質調查報告和資源環境圖集,開展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編制海岸帶專題調查成果報告,完成海岸帶重大工程地質調查報告。

  7.地質成果社會化服務能力上升

  地質資料管理制度變化

  2017年,對多個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和系統整合,印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資料管理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號),進一步加強成果、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規範匯交程序,簡化工作流程,強化服務與監督。

  地質資料服務產品變化

  2017年度,全國成果地質資料館藏總量達到50.45萬種,全國地質資料館館藏成果地質資料14.46萬種,館藏紙質地質資料數字化率已達99.9%。全國地質資料館累計提供近2萬種、4萬餘份次、近90萬件次地質資料服務。“地質雲1.0”於2017年11月正式發布並上線服務。用戶訪問量累計突破56萬次,互聯網數據產品下載量累計達7285次。

  截至2017年底,全國重要地質鑽孔數據累計發布82萬個,公開版1:5萬區域地質圖達到2381幅,海洋地質調查數據累計發布16類數據(含1.2萬個地質取樣、73905千米淺層剖面、64783千米單道地震、19686千米多道地震等調查數據;202幅海洋區域地質調查、海岸帶環境地質調查成果圖件;67份成果報告);發布《中國地質調查年度報告(2017年度)》。

  8.創新方向

  2018年6月,自然資源部組織開展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遴選工作。

  地質礦產領域主要研究方向爲:礦產普查與勘探、成礦理論、礦產資源評價與預測、地球化學調查、鑽探技術、航空物探、地球物理勘查等領域。

  自然資源科技創新發展總體布局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推動地質礦產領域科技創新:

  推進實施地球深部探測重大工程。聚焦地球深部前沿科技問題,向地球深部進軍,“透視地球、深探資源、安全利用”,創新深地科學與動力學理論。

  加強海域油氣資源勘查評價關鍵技術研發。創新海域油氣資源調查評價關鍵技術,自主創新深海鑽探系統與關鍵技術,整合大型裝備的使用與生產工藝的配套技術,建造天然氣水合物鑽採船。

  攻克礦產資源綠色利用核心技術。發展難選冶礦產資源利用技術與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加快研發清潔能源開發和高效利用技術,加強新型資源的勘探開發技術和裝備體系的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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