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歐盟、挪威等多國聯手!申請WTO介入特朗普鋼鋁關稅

一財網 2018-10-22 08:21

  現在看來,16日美國商務部長羅斯和歐盟貿易委員馬爾姆斯特倫在布魯塞爾的尷尬會面只是風暴前的序曲。

  當地時間18日,在同美國進行初步磋商無果的情況下,歐盟、挪威、加拿大等國就訴美鋼鋁232措施世貿爭端案問題,在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項下正式設立專家組。

  19日清晨,中國商務部發布消息稱,中方要求設立專家組審理訴美鋼鋁232措施世貿爭端案。中國商務部法律司負責人就此表示,中方已按照WTO規則,與美方進行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的磋商,但磋商未能解決中方關注。爲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權威,捍衛世貿組織規則的嚴肅性,中方決定與相關成員一道,要求設立專家組審理訴美鋼鋁232措施世貿爭端案。

  清華大學中美關系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不僅如此,目前鋼鋁關稅對美國產業本身的損害已經顯現。譬如在汽車制造業中許多核心零部件的制造都需要外國進口的鋼鐵,鋼鋁關稅造成了企業生產成本的大幅飆升。

  初步磋商未果各國訴諸WTO

  18日,挪威外長瑟雷德(Ine Eriksen Soereide)發聲明表示,美國對貿易夥伴徵收的鋼鋁關稅違反了WTO原則,在挪威與美國的初步磋商並未取得成果的情況下,挪威與歐盟等國家共同要求WTO針對此事成立爭端解決工作組。

  此前歐盟與美方在此方面的衝突已現端倪。

  包括周世儉在內的專家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均指出,美歐領導人在7月25日所達成的“貿易停戰”協議並沒有微歐盟解決鋼鋁關稅問題,只是暫停對歐盟的汽車稅威脅,在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籤訂協議回到歐盟後,歐盟成員國中就對這份協議充滿爭議,其中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受到鋼鋁關稅影響的歐盟國家屢屢質疑歐盟委員會在此方面的讓步。

  據外媒報道,有歐盟官員透露,16日在馬爾姆斯特倫和羅斯會面時,在羅斯問及歐盟因美國徵收鋼鋁關稅而不得不實施的鋼鐵產品保障措施時,馬爾姆斯特倫直接重申了歐盟對於美國鋼鋁關稅的觀點,即美國應當撤銷該關稅。

  今年3月,特朗普政府以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爲由援引《1962年貿易擴張法》的第232條條款,宣布對歐盟等貿易夥伴對美出口的鋼鋁產品分別徵收25%和10%關稅。

  然而在歐盟等方面看來,其“國家安全”之借口並不成立,美方實施的就是貿易保障措施。

  6月1日,WTO祕書處收到歐盟提出的根據WTO爭端解決機制進行諒解協商的請求,即要求與美國就美國對歐盟鋼鐵和鋁進口徵收的第232條關稅進行協商。

  同時,歐盟計劃分兩個階段實施其懲罰性關稅。第一階段,自6月20日起,對28.3億歐元的美國進口商品徵收25%的對等關稅;在第二階段,歐盟或將從2021年3月23日開始,對不同的美國進口商品分別徵收10%、25%、35%以及50%的關稅,被徵稅美國商品涉及金額在35.8億歐元左右。

  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遭遇也和歐盟相同,即雖然同美國締結了新的貿易協定——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然兩國仍然沒有得到鋼鋁關稅的豁免。此次兩國也要求就鋼鋁關稅問題在WTO爭端解決機制項下正式設立專家組。

  中國商務部法律司負責人就此表示,美國鋼鋁232措施是以“國家安全”爲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嚴重破壞多邊貿易規則,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WTO衆多成員的共同反對。中方希望世貿組織專家組能夠客觀、公正審理本案,維護以規則爲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

  上訴機構工作效率受阻

  按照WTO的程序,當在爭端解決機制下建立專家小組後,專家小組將在限期內提出裁決報告,該報告在爭端解決機制的會議上通過“反向一致”原則予以通過。

  隨後,如某一當事方向爭端解決機制正式通知其將進行上訴,則爭端進入上訴程序。上訴的範圍僅限於專家小組報告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由該專家小組所作的法律解釋。上訴機構有60天的時間處理上訴事宜,並通過報告。該期限可以延長但無論如何不得超過90天。

  此前WTO副總幹事布呂德勒(Karl-Ernst Brauner)接受德國媒體採訪時表態稱,美國徵收鋼鋁關稅沒有WTO法律基石,不過歐盟要等待兩年左右的時間才能等到來自WTO的正式判決。

  然而在現實中,上訴機構本身正遭受危機,10月1日開始,全球的最高貿易法庭——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的上訴機構就僅剩3位大法官,該機構將接近停擺。

  截至9月底,美國已經連續12個月阻撓WTO啓動新法官任命的甄選程序。按照WTO相關法律,WTO上訴機構常設七位法官,目前由於美方在程序方面的阻撓,上訴機構一直無法開啓法官“納新”工作,WTO將面臨上訴機構瀕臨癱瘓的局面,通常審理WTO上訴案件的最低標準是3名法官,而出於地域敏感性原因,上訴法官有時需要回避案件,如果目前所剩下的3人中只要有1個人提出規避,該上訴案件就無法審理了。

  目前WTO剩下的三名大法官來自中國、美國和印度。其中,美國籍大法官格拉漢姆(Thomas Graham)和印度籍大法官巴提亞(Ujal Singh Bhatia)的任期均將在2019年12月到期,而中國籍大法官趙宏的任期將在2020年11月結束。

  WTO總幹事阿澤維多近日多次呼籲各方要打破僵局,避免出現全面貿易衝突。他指出,根據估算,如果出現國際貿易合作徹底崩潰的情況,全球貿易增速將最多減少17%,全球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速將會減少1.9%,數百萬人將會失業。

  阿澤維多說,爲了所有人的利益,國際社會有責任緩和緊張局勢,應在雙邊或世貿組織框架內展開更多對話,在多邊貿易體系內找到問題的解決方案。他警告稱:“如果不採取行動緩和緊張局勢,重新致力於貿易合作,多邊貿易體系將會嚴重受損,由此帶來的長期經濟後果可能會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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