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供暖季的來臨,新一輪錯峯限產啓幕。《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作爲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首個攻堅期,今年秋冬季多地高排放行業錯峯生產方案脫離了以往的一刀切模式,規定更爲細化具體,以“污染”定企業“開關”。目前鋼鐵、焦炭等開工暫無明顯受限,再加上企業提前備戰,今年錯峯限產影響大概率低於預期。
今年7月,國務院印發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除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也被列入重點區域範圍。
全聯冶金商會會長張志祥表示,今明年秋冬春三季,各地以打贏藍天保衛戰爲目標,環保政策日益趨嚴,環境監察和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要求到2020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地鋼鐵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新項目必須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比“特別排放”標準嚴格很多。
當下的秋冬季成爲首個攻堅期,近期以來“區域版”和“地方版”行動方案密集出臺。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指出,今年的攻堅行動方案將重點以高排放行業錯峯生產作爲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措施。總體考慮是,更加強調科學施策、精準調控,嚴禁採取“一刀切”方式,基於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行差別化管理。
山東省《關於組織實施2018-2019年度重點行業秋冬季差異化錯峯生產的通知》要求,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7個通道城市的鋼鐵、焦化、鑄造等行業企業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間採取錯峯生產。各市可根據空氣質量適當延長或縮短錯峯生產時間,但錯峯生產實施時間最短不得少於2個月,且必須包含2018年12月份和2019年1月份。
在時間上“靈活”的同時,規定也更爲明確、具體,這表明,污染排放量多少,已成爲企業是否在秋冬季停限產的“定盤星”。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布了《2018年至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取消統一的限產停產比例,因地制宜推進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行差別化錯峯生產,避免簡單化、絕對化“一刀切”。同時,根據採暖期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
河北明確,今冬明春,對部分生產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產品中端的企業,錯峯20%-30%;對僅達到現行污染物排放標準、產品低端的企業,錯峯50%-60%;對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不符合現行行業產業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年-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面停產治理。
以鋼鐵爲例,《唐山市2018-2019秋冬鋼鐵行業錯峯生產方案》結合了政策鼓勵和支持因素(部分參與產能搬遷、退出以及冬季供暖的鋼廠限產任務減免),全市高爐產能限產比例約爲31.55%,大幅低於去年50%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