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通知》答問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2-02-23 10:03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各地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推動電解鋁行業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強度,服務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就《通知》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什麼是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爲什麼要實施這項政策?

答:電解鋁屬於高耗能行業,也是碳排放的重點行業。隨着電價改革的不斷深化,爲推動電解鋁行業節能減排,國家發展改革委逐步建立了針對電解鋁行業的差別化電價政策。其中,2013年印發的《關於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30號),明確建立了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基於《電解鋁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提出的能耗限額限定值指標,分三檔設定了階梯電價,對能效水平低的電解鋁企業用電進行加價,同時還對階梯電價加價電費收繳、加價電費資金管理使用、規範電解鋁企業電力交易行爲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電解鋁生產國,目前全行業年度用電量超過5000億千瓦時,約佔全社會用電總量6.8%,耗電量巨大。用電成本在電解鋁生產成本中佔比超過40%,對電解鋁行業實施階梯電價政策,有利於充分發揮電價槓杆作用,以經濟手段促進電解鋁行業不斷提高能效水平、加快轉型升級,推動經濟結構調整,服務綠色發展。

問:現行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如何?發揮了什麼作用?存在哪些問題?

答:階梯電價政策實施以來,對促進電解鋁行業技術進步、轉型升級、能效水平提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初步統計,2020年,我國電解鋁行業平均綜合交流電耗爲每噸13543千瓦時,比2013年下降約500千瓦時,目前處於國際先進水平。

同時,隨着行業發展水平提升和節能減排形勢變化,現行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在執行中也出現了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比如,現行政策以鋁液電解交流電耗作爲階梯電價分檔標準,在實踐中準確核查較爲困難,執行多年後標準客觀上也偏低,對企業節能減排的約束作用弱化;階梯電價加價方式不夠合理,不利於充分發揮電價信號引導作用;電費收繳等政策執行保障措施不夠健全,加價電費資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夠完善等,弱化了階梯電價政策的實施效果。

問:本次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主要完善了哪些內容?

答:此次,主要從七個方面對現行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進行了完善。

一是調整階梯電價分檔標準電耗指標。統籌考慮電解鋁企業能源消費、統計管理情況,將原使用的鋁液電解交流電耗指標,調整爲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指標,進一步體現企業整體能效水平,計算方法更爲清晰、易核查。

二是合理設定階梯電價分檔標準。2022年,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分檔標準爲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每噸13650千瓦時;自2023年起,分檔標準調整爲每噸13450千瓦時(不含脫硫電耗);自2025年起,分檔標準調整爲每噸13300千瓦時(不含脫硫電耗)。

三是採用累進加價方式確定加價標準。將加價方式由分檔加價調整爲累進加價,對電解鋁企業鋁液綜合交流電耗不高於分檔標準的,鋁液生產用電量不加價;高於分檔標準的,每超過20千瓦時,鋁液生產用電量每千瓦時加價0.01元,不足20千瓦時的按20千瓦時計算。

四是鼓勵電解鋁企業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水平。明確電解鋁企業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在全部用電量中的佔比超過15%,且不小於所在省(區、市)上年度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激勵值的,佔比每增加1個百分點,階梯電價加價標準相應降低1%。

五是完善核定加價電費的工作機制。要求省級節能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組織對電解鋁企業開展專項節能監察;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依據節能監察結果、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完成情況,確定需加價的電解鋁企業名單和加價標準,並向社會公布;電網企業根據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企業名單和加價電費總額收取加價電費。

六是強化階梯電價加價電費收繳責任。強調電解鋁企業必須及時足額繳納加價電費。明確對未如期繳納加價電費的電解鋁企業,應繳納加價電費按原加價標準1.5倍執行,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時相應扣分,實施失信聯合懲戒,不得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全部用電執行保底價格。對擁有自備電廠的電解鋁企業,要求各地切實加強收繳工作,確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實。

七是完善加價電費資金管理使用制度。明確對階梯電價政策實施形成的加價電費資金,電網企業要單獨記賬、單獨反映。加價電費資金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統籌管理使用,重點用於支持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和轉型升級、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等。

問:本次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最大的亮點是什麼?

答:此次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最大的亮點是建立健全了“兩個機制”,即分檔標準分步調降機制、加價標準累進調增機制,有效強化了電價信號的引導作用,給了行業一個清晰的預期,有利於促進行業持續加大技改投入,不斷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減少碳排放。

一是分檔標準分步調降機制。充分考慮行業發展趨勢和節能減排形勢要求,分三步降低階梯電價分檔標準,使加價政策有效覆蓋行業能效水平落後的企業,持續形成倒逼壓力,引導行業不斷加大技改投入,持續降低能耗。

二是加價標準累進調增機制。對鋁液綜合交流電耗超過階梯電價分檔標準的電解鋁企業,按每超過20千瓦時,加價標準調增1分錢,這樣逐步提高加價標準,能夠更加有效地釋放階梯電價政策的引導作用,企業只要降耗超過20千瓦時就可以少付加價電費,節能意願會進一步增強。

問:對電解鋁企業繳納的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如何管理,其主要有哪些用途?

答:對實施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形成的加價電費資金,將要求電網企業單獨記賬、單獨反映。加價電費資金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統籌管理使用,堅持“取之於行業、用之於行業”,重點用於支持電解鋁等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和轉型升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電解鋁行業

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江蘇省、福建省、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省、浙江省、廣東省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健全綠色價格機制,充分發揮電價槓杆作用,推動電解鋁行業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強度,服務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現就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階梯電價分檔和加價標準

  (一)分檔設置階梯電價。按鋁液綜合交流電耗(含義及計算方法見附件)對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進行分檔,分檔標準爲每噸13650千瓦時。電解鋁企業鋁液綜合交流電耗不高於分檔標準的,鋁液生產用電量(含義見附件)不加價;高於分檔標準的,每超過20千瓦時,鋁液生產用電量每千瓦時加價0.01元,不足20千瓦時的,按20千瓦時計算。

   (二)穩步調整分檔標準。自2023年起,分檔標準調整爲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每噸13450千瓦時(不含脫硫電耗);自2025年起,分檔標準調整爲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每噸13300千瓦時(不含脫硫電耗)。

   (三)基於清潔能源利用水平動態調整加價標準。鼓勵電解鋁企業提高風電、光伏發電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減少化石能源消耗。電解鋁企業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在全部用電量中的佔比超過15%,且不小於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激勵值的,佔比每增加1個百分點,階梯電價加價標準相應降低1%。

   二、嚴禁對電解鋁行業實施優惠電價政策

     (一)嚴禁出臺優惠電價政策。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嚴禁對電解鋁行業實施優惠電價、組織電解鋁企業電力市場專場交易等,已經實施和組織的應立即取消。嚴禁出臺優惠電價政策情況納入省級人民政府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二)規範電力市場交易行爲。未如期繳納加價電費或節能目標未完成的電解鋁企業,不得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全部用電執行保底價格。

   (三)加強自備電廠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電解鋁企業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收取相應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統備用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並嚴格執行階梯電價政策,不得自行減免。

三、加強加價電費收繳工作

     (一)開展專項節能監察。每年一季度,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對當地所有電解鋁企業開展專項節能監察,於3月底前形成節能監察結果,包括當地所有電解鋁企業上年度及節能技術改造前後(如有)的鋁液綜合交流電耗、鋁液生產用電量等,節能監察結果應同時轉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二)規範加價電費收繳方式。電網企業要於每年3月底前向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報送本經營區電解鋁企業上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完成情況。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據節能監察結果、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完成情況,在每年4月15日前確定上年度當地所有電解鋁企業應執行的階梯電價分檔、加價標準和加價電費總額,並將企業名單及應執行的階梯電價分檔、加價標準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對上年度進行節能技術改造的電解鋁企業,改造達標後的鋁液生產用電量不加價。電解鋁企業出現合並、分立情況的,由使用其存續電解鋁生產線的企業承擔繳納加價電費責任。電網企業應根據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電解鋁企業名單和加價電費總額,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

     (三)強化加價電費收繳。應執行階梯電價加價的電解鋁企業須及時足額繳納加價電費。對收到電網企業加價電費繳納通知單90天後仍未繳納的電解鋁企業,應繳納加價電費按原加價標準1.5倍執行,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時相應扣分,並依法依規對企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擁有自備電廠的電解鋁企業,各地要切實加強加價電費收繳工作,確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實。

  四、完善加價電費資金管理使用制度

  實施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形成的加價電費資金,電網企業要單獨記賬、單獨反映。其中,10%留電網企業作爲輸配電準許收入外的收入;90%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統籌管理使用,專項用於支持高耗能行業節能改造和轉型升級、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等。

  五、加強階梯電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會同、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督促電解鋁企業、電網企業嚴格執行階梯電價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力量不定期對各地執行情況進行核查和抽查,必要時進行交叉檢查。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現行針對電解鋁行業實施的、與本通知不符的其他差別化電價政策相應停止執行。

  附件:主要技術指標含義及計算方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2021年8月26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通知》答問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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