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淄博市財政局、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對符合國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給予購房補貼的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淄博市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部署和要求,現結合淄博市實際,對符合國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給予購房補貼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對“三孩”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實施補貼
國家出臺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後,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購房補貼執行時間內購買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總價款2%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0元。
對“二孩”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實施補貼
國家出臺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後,同一對夫婦按照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在購房補貼執行時間內購買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成交總價款1%的標準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0元。據悉,以上購房補貼由房屋所在地區縣政府負責實施。享受補貼的家庭不重復享受,且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在購房補貼發放程序方面,凡是符合給予購房補貼的購房家庭,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3個月內,自行向房屋所在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補貼發放申請,逾期不申請視爲自動放棄。
另外,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繳清契稅的,給予所繳契稅總額50%的購房補貼。
申請購房補貼需要提供的材料:
1.購房補貼申請表(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一制作提供);
2.購房者有效身份證件;
3.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購房者銀行賬號;
5.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戶口本或者有效證明(區縣衛生健康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