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澎湃新聞從廣東省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近日清遠市出臺《關於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階段性調整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通知》明確,以房屋買賣合同網籤日期爲執行新政策認定時間。已審核未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原額度執行。2023年1月1日起,恢復住房公積金個人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的政策。
此外,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還印發了《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經批準緩繳的企業,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進行罰息,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按照新政,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間,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限額。租房所在地爲高新區、清城區、清新區的,提取限額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租房所在地爲英德市、連州市、連南縣、連山縣、佛岡縣及陽山縣,提取限額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