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澎湃新聞從廣東省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肇慶市發布《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我市首套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爲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2萬元,家庭(含二人以上)最高貸款額度提高4萬元。
其中,市直及端州區個人貸款限額:22萬元/人;44萬元 /家庭(含二人以上)。高要區、鼎湖區、高新區、四會市個人貸款限額:20萬元/人;40萬元 /家庭(含二人以上)。德慶縣、懷集縣、封開縣、廣寧縣個人貸款限額:17萬元/人;34萬元/家庭(含二人以上)。
新政顯示,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爲家庭第二套房或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不變。
具體來說,對於二套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限額,市直及端州區個人貸款限額:20萬元/人;40萬元 /家庭(含二人以上)。高要區、鼎湖區、高新區、四會市個人貸款限額:18萬元/人;36萬元 /家庭(含二人以上)。慶縣、懷集縣、封開縣、廣寧縣個人貸款限額:15萬元/人;30萬元/家庭(含二人以上)。
對於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限額,市直及端州區個人貸款限額:15萬元/人;30萬元 /家庭(含二人以上);高要區、鼎湖區、高新區、四會市個人貸款限額:13萬元/人;26萬元 /家庭(含二人以上)。德慶縣、懷集縣、封開縣、廣寧縣個人貸款限額:10萬元/人;20萬元/家庭(含二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