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取消外地居民購房限制政策 新購房不再限售

海寧新聞網 2022-08-19 08:33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浙江省、海寧市對房地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促進海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8月16日,海寧市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意見明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加大購房信貸支持力度、加快城鎮有機更新、持續規範市場秩序等措施。

01

在出臺的新政中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對非海寧戶籍居民家庭在海寧購買住房的享有海寧戶籍居民家庭同等的購房政策。新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這也意味着外地居民今後在海寧可享有同等購房政策。同時新購房不再限售。值得注意的是,在限售政策期間購房,已辦理不動產證,且予以限售的(一般在不動產證上予以注明),依然執行原限售政策。而在限售政策期間購房,仍未辦理不動產證的,可以參照新政,沒有限售期限。

02

意見明確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切實保障住房金融消費者疫情期間的合法權益,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及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的人羣,鼓勵金融機構靈活調整住房按揭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並按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徵信記錄。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金融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做逾期記錄報送。

03

意見明確進一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進一步優化人才購房補貼政策,適當加大補貼範圍和力度,探索推行人才房票。在新的人才購房政策出臺前,對符合《關於印發<海寧市人才購房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海人社〔2020〕76號)的第6類人才,在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原有購房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5萬元的購房補貼標準。

在新的人才購房政策出臺前,對海寧企業引進或培育(以在海寧企業繳納養老保險爲準)並經人才認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中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技人才或具有經浙江省核發的技師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的技能人才,在發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海寧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且爲名下首套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經申請後一次性兌付。

有人才購房補貼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行。

大潮君爲此諮詢了海寧市人才辦相關人員了解到,原有人才政策不涉及大專生,本次政策中新增了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專技人才和技能人才。對符合補貼政策的人才,可通過浙裏辦,搜索嘉興人才碼,可完成人才認定。對於符合條件,滿足購房補貼的,可隨時關注浙裏辦嘉興海寧出臺的相關文件,到時候線上即可完成申請。

04

意見明確加大購房信貸支持力度。

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對非海寧戶籍購房人實施無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首套和改善型二套首付比按下限執行,同時,首套房個人住房貸款實行優惠利率。落實好公積金貸款首房首貸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住房公積金支持人才安居等政策。

05

此外,對市民關心的房票安置,意見也進一步做了明確加快城鎮有機更新。加快實施城鎮有機更新計劃,十四五期間的徵收計劃將適當提前,並積極引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貨幣安置,推進“房票”政策全覆蓋。探索集體土地上房屋搬(拆)遷推行“房票”安置。

06

意見明確要求持續規範市場秩序。

持續做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三年行動。要求房企與購房者加強溝通協調,對疫情原因(一、二級應急響應)造成工期延誤作爲不可抗力的,按照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買賣合同處理,予以支持。

(原題:《重磅!海寧樓市出臺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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