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公布了《礦產資源國情調查試點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根據《方案》,綜合考慮礦種類型、代表性、地區分布和工作需要,選擇遼寧、黑龍江等9個省份對煤炭、鐵礦等12個礦種開展試點工作。
《方案》提出,通過開展國情調查,全面獲取當前我國各類礦產資源數量、質量、結構和空間分布等基礎數據,查明礦產資源與各類主體功能區的空間關系,全面掌握國內礦產資源供應能力和開發利用潛力,科學分析境外可供性,推動建立礦產資源定期調查評價制度,爲準確判斷經濟形勢、科學制定規劃政策、守住礦產資源安全底線提供基礎支撐;通過調查試點,總結經驗,擬定技術要求,爲全面部署實施調查工作做好準備。
《方案》明確,試點工作任務主要包括:一是以重要礦種重點礦區爲試點對象,開展礦產資源本底數據調查,摸清查明資源儲量和潛在資源狀況。二是針對主要目標任務和需求,釐清調查工作中的難點和要害,研究解決辦法,做好技術準備,重大技術條件要論證操作性和可行性。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梳理多種資源重疊分布、礦產資源壓覆等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研究解決問題的處置規則。四是認真研究調查成果匯總及表達方式,理順數據匯總途徑,設計嚴密的質量保證制度,保障國情調查數據真實可靠。
《方案》提出,試點省份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足夠數量的代表性礦區,開展調查試點,包括未利用、佔用(生產礦山)、殘留(政策性關閉、閉坑)、壓覆等不同情況。對共伴生礦產一並開展調查,尤其是煤、鋁土礦、鉛鋅伴生的鎵、鍺、銦等三稀礦產。鼓勵試點省份結合實際擴大調查範圍,增加試點礦種和試點礦區的數量。同時,選擇重點區帶開展試點礦種的潛力評價,擴大試點效果。
《方案》還就調查評價內容、工作方法與要求、進度安排等內容對試點作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