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爲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決定加強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管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禁止兩用物項對美國軍事用戶或軍事用途出口。
二、原則上不予許可鎵、鍺、銻、超硬材料相關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對石墨兩用物項對美國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
任何國家和地區的組織和個人,違反上述規定,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美國的組織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