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通報幾起與電解鋁相關的問責情況

阿拉丁鋁產業鏈服務平臺 2019-04-29 10:10

  近期生態環境部通報了一些列典型案例問責情況,其中幾起與電解鋁相關的違規問題如下:

  一、山東省嚴重過剩產能行業新增產能問題突出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山東省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貫徹落實國務院 “嚴禁電解鋁、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要求上作選擇、搞變通,截至督察進駐時全省電解鋁總產能達1260萬噸,遠超2017年產能控制在400萬噸的目標。省發展和改革委對化解電解鋁行業嚴重過剩產能審核不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原省環境保護廳審核監督流於形式,縱容違規新增產能項目建設;濱州市黨委、政府放任縱容新增嚴重過剩產能項目,甚至弄虛作假;聊城市相關部門縱容過剩產能違法建設,包庇違法行爲,欺瞞上級檢查。2014年至督察進駐時,全省累計違規新增電解鋁產能超過600萬噸,同時大量配套燃煤發電機組,導致燃煤消費總量控制不力,污染排放突出,給大氣環境治理改善帶來巨大壓力。

  山東省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共問責21名幹部(其中8人與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落實不力問題合並問責)。其中,給予時任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閆作溪(已退休),時任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謝鋒(已退休)等2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聊城市政協副主席葛敬方(時任聊城市發展改革委主任,與其他問題合並處理),濱州市鄒平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張寶武(時任鄒平縣委常委、副縣長),濱州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馮國明(時任濱州市北海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等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濱州市委辦公室正縣級幹部鄒繼剛(時任濱州市鄒平縣委副書記、縣長,與其他問題合並處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此外,對負有責任的其他15名幹部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進行誡勉。

  二、青海省在過剩產能項目備案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青海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在鑫恆鋁業有限公司70萬噸電解鋁項目和西部水電有限公司45萬噸電解鋁項目申報備案過程中弄虛作假,將未建產能按已建成產能上報,導致虛增電解鋁產能57.5萬噸,並於2015年獲得備案。在未落實產能置換指標的情況下,於2015年8月對中國鋁業青海分公司新建40萬噸電解鋁產能項目予以備案。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喬弘志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材料工業處處長朱生海黨內警告處分。此外,3名領導幹部分別受到誡勉問責。

  三、新疆自治區過剩產能化解工作不力甚至弄虛作假2013年至2015年,新疆自治區發改委、昌吉州發改委違反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未按國家有關部門的安排部署如實上報違規在建電解鋁產能情況,也未對電解鋁違規產能清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致使昌吉州範圍內位於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新疆東方希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新疆其亞鋁電有限公司以及位於瑪納斯縣塔河工業園的新疆嘉潤資源控股有限公司3家企業共計違規建成產能100萬噸,違規在建產能180萬噸,直至2017年6月才停止生產建設。此外,2014年至2016年,自治區發改委違反國家發改委《關於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設規劃的批復》和有關煤礦項目建設政策及審批程序規定,在吐哈、準東、伊犁三大煤炭開發區域核準新建3座中小型煤礦。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伊波(時任自治區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自治區能源局副局長朱權(時任自治區發改委產業協調處處長、能源處處長),自治區發改委產業協調處處長李朝暉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時任自治區發改委副巡視員劉振海(已退休)黨內警告處分。此外,已經給予王久忠等7人黨紀政務處分。

  另外,內蒙古自治區也在4月份公開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整改方案,其中指出:

  通遼市霍林河地區違反國家化解產能政策大規模集中發展電解鋁產業,導致氟化物污染累積並引發牲畜“異牙病”問題,曾一度引起社會高度關注。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專門指出這一問題,要求地方嚴格控制電解鋁產能,切實保障牧民利益。但近年來隨着鋁產品價格看漲,霍林河地區有關企業又泛起擴張產能的衝動。對此,當地黨委、政府態度曖昧,不是堅決遏制企業盲目擴能行爲,而是打“擦邊球”,導致錦聯鋁材和創源金屬兩家企業第一輪督察指出的違規產能中,仍有50餘萬噸/年電解鋁產能在未落實置換指標的情況下,違規建成或在建,加劇了當地生態環境污染風險。

  責任單位:通遼市委、政府

  監管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整改時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標:加快產能置換,防範和化解生態環境風險。

  整改措施:

  (一)切實提升政治站位。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爲指導,把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作爲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現實檢驗,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

  (二)按照環境容量,嚴格控制電解鋁產能規模,有效防範電解鋁生態環境風險,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加快推進未落實的電解鋁產能指標置換工作。

  (三)堅決防止違規產能復工復產。對錦聯鋁材未取得指標置換的違規產能加強監管,防止企業擅自復產;嚴格管控創源金屬未完成指標置換產能開工建設。

  (四)實現電解鋁超低排放,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阿拉丁(ALD)認爲:2017-2018年的開展的中央環保督察工作,關於電解鋁行業違規擴建的督查整改問責基本告一段落,接下來達標排放將成爲環保督查的工作重點,相信經過中央的嚴厲推進和問責警示,地方有關部門以及企業違規排放的現象將大大降低。盡管進行環保改造以及環保設備的正常運行毫無疑問將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但這是一個行業共同而且是必須要面對的事情,也是企業應該承擔的責任,何況成本最終會轉移到終端產品的消費者身上。

  來源:阿拉丁鋁產業鏈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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