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學完整的法人治理結構,是深化國企改革的重頭戲之一。繼2018年3月建立專職董監事制度之後,日前,江銅下發股份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作業指導書,標志着江銅構建了完整的法人治理體系,對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邁上新臺階。
在今年1月召開的年度工作會上,江銅董事長龍子平表示要抓住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契機,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構建更爲完善的責權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和監督機制。
此次作業指導書的出臺,正是落實會議精神的實質舉措,進一步規範了控股企業法人治理、專職董監事履職事宜。
隨着企業規模和產業布局的不斷擴大,國內大型企業集團紛紛進入“實業+投資”的發展模式。數據統計,截至目前,江銅控股、參股企業已達到105家。隨着江銅“三年創新倍增”攻堅行動的推進,這一數字還將持續刷新。
記者了解到,對於控股子公司是法人治理,還是採取傳統的“報總部批準了就執行”一直是國有企業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的難題,這種現象不論是江銅,還是其他大型國有企業,都普遍存在。江銅經過不斷探索,反復研究,確定了通過構建完整的法人治理體系來解決這一難題。
構建內部法人治理結構體系,不僅有利於江銅規範現有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實現現有控股子公司的良性運行,也將對未來的投資並購產生積極作用,助推“三年創新倍增”攻堅行動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