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周志強副巡視員調研上海市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污染防治工作

上海有色金屬行業協會 2018-07-13 12:00

  爲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7月5日下午,生態環境部土壤環境管理司周志強副巡視員率生態環境部固管中心領導一行,調研上海市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污染防治工作,聽取上海市有關部門及相關企業落實國辦發99號文件的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建議。市環保局污控處任菊萍處長、市發改委環資處沈潔老師和市環保局固管中心程賓主任、上海有色金屬行業協會副會長兼祕書長、上海蓄電池環保產業聯盟副會長劉秋麗、上海鑫雲蓄電池配送回收中心總經理薛本錫等有關部門負責人陪同調研。

  在上海鑫雲蓄電池配送回收中心召開的座談會上,劉秋麗副會長匯報了按照國辦99號文先行先試要求,聯盟起草了“在上海率先實施廢酸蓄電池回收體系建設試點方案(草案)”、“鉛蓄電池配送回收臨時存放點規範條件(徵求稿)”以及廢鉛蓄電池回收市場現狀與問題清單,爲上海市建設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做好前期鋪墊工作,最終形成上海市試點方案。

  市發改委環資處沈潔老師匯報了市發改委推進落實國辦99號文件工作情況及推進中遇到難點,一是回收難,經銷商沒有回收資質,建議給予其一定權限,並有暫存資質;二是回收價格,目前蓄電池生產廠家要收4%消費稅,回收企業要繳17%增值稅,建議消費稅緩收,廢鉛蓄電池銷售進項稅和銷項稅抵扣;三是跨省轉移審批時間長、協調難度大,建議建立綠色通道,一年審批一次,並由生態環境部牽頭,上海市與外省市建立戰略合作,解決廢鉛蓄電池出路問題。

  市環保局污控處任菊萍處長介紹了上海廢鉛蓄電池回收及12家回收企業形成過程,指出目前最大問題面臨都是個體,價格機制落差不平衡;上海設想通過生產者責任延伸擠壓個體的,但是實際效果不理想;上海最大瓶頸是兩頭在外,生產者通過第三方代理,兩者關系沒理順。希望考慮上海蓄電池銷量大的特點,突破價格機制,建立戰略框架,解決末端處理。

  出席會議的上海鑫雲蓄電池配送回收中心、上海鑫雲貴稀金屬再生有限公司、浙江超威電源有限公司、風帆股份有限公司、風帆有限責任公司、駱駝集團、上海楚鑫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金橋再生資源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曼配實業有限公司、鑫廣再生資源(上海)有限公司等單位的負責人,介紹了各自企業開展蓄電池銷售、回收和處置情況,反映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廢鉛蓄電池回收難,主要被個體戶和不法商販收購;二是銷售商尚未獲得回收資質,不能回收廢鉛蓄電池;三是經銷商無法開具廢鉛蓄電池出售發票;四是跨省轉移審批時間長、協調難度大等。

  周志強副巡視員詳細傾聽了與會者發言,充分肯定了上海市以及上海蓄電池環保產業聯盟在推進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中所做工作,表示通過此次江浙滬深度調研,將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形成政策配套支持,綜合解決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問題。

  周志強副巡視員等還實地察看了上海鑫雲蓄電池配送回收中心廢鉛蓄電池倉庫及配送回收中心與12家中轉暫存倉庫之間的網絡監控系統,該項目由上海有色網SMM提供全面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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