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日報9月15日報道:上期所9月14日發布公告稱,李某當日在鋅期貨2011合約上自成交第3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其交易行爲違反了《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上期所決定對該客戶採取限制其在鋅期貨上開倉一個月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