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救濟總署宣布,當局調查已經啓動,並通知所有相關方。並向出口商、進口商和其他有關方面提供了充分的機會,以提供有關傾銷、損害和因果關系方面的信息。發起並進行了一次傾銷調查,損害和因果關系的反傾銷規則和傾銷幅度以及造成的國內產業損害的傾銷進口產品。
當局認爲,徵收反傾銷稅是必要的,以抵消傾銷和損害。考慮到較輕的關稅規則,該機構建議對傾銷幅度和損害幅度較小的反傾銷稅進行強制徵收,以消除對國內產業的損害。
因此,當局建議徵收反傾銷稅,原產於或從中國出口的日期從通知發放起5年內。但是,在進口的鍛造鋼筋和工具上,不應支付反傾銷稅。